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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发改[2010]32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请示》(生保发〔2010〕13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855,818,906元人民币。增资后,你公司股东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如下:(1)深圳市国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571,163,781股,占总股本的20%;(2)深圳市洲际通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60,553,927股,占总股本的19.63%;(3)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55,980,728股,占总股本的15.97%;(4)深圳市铖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403,417,408股,占总股本的14.12%;(5)首钢总公司持有359,784,288股,占总股本的12.6%;(6)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持有281,824,233股,占总股本的9.87%;(7)Tokio Marine Asia Pte. Ltd.持有169,094,541股,占总股本的5.92%;(8)龙赢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4,000,000股,占总股本的1.89%。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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