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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与MSIG INSURANCE(HONG KONG)LIMITED从事再保险业务的批复(2010)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产险[2010]20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2010年度与我司香港公司进行再保险关联交易的申请函》(三井住友保发〔2010〕41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与msig insurance(hong kong)limited从事再保险关联交易。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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