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联合保险经纪(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林美珍: 你们提交的关于海峡联合保险公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海峡联合保险公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其中海峡联合保险经纪(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90万元,出资比例为95%,林美珍出资10万元,出资比例为5%。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金源时代商务中心b座5e-3室。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二)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 (三)风险管理咨询; (四)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林美珍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七、公司须持本批复及中国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方可开业。 八、公司应依法经营,并执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政策,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保监会网站查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