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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劳合社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与劳合社从事再保险业务新增辛迪加的批复(2010)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产险[2010]20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劳合社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2010年度劳合社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与劳合社进行转分保关联交易新增辛迪加的请示》及相关补正材料(〔2010〕1479、1708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自发文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与劳合社的再保险关联交易中新增辛迪加33。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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