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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10]17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统筹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分工协作,确保财政部、环保部与我市签订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协议》得到认真落实,市政府决定成立重庆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凌月明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欧顺清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国正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伟市财政局局长 曹光辉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 欧阳林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封 毅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其悦市城乡建委主任助理 高兴明市农委副主任 周时洪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市地勘局党组书记 王力军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 岳市规划局副局长 杨盛华市水利局副局长 张 洪市林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重庆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曹光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封毅、王力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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