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部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苏人社发[2010]25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省政府同意,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率确定为2.79%,现予发布。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