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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歆语工程”湖南省民族地区英语教师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颁发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湘教办通[2010]16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湘西自治州、张家界、怀化、邵阳、永州、常德市教育局,各相关学校: 经研究,定于7月10日在北京外国语大学举办“歆语工程”湖南省民族地区英语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培训时间、地点。集中培训时间定于7月10日-27日。所有参训学员于7月9日报到,7月10日上午参加开班典礼,不得缺席。报到及培训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东院主楼前(正对东院大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7月9日当天有车辆在北京西站接站,请各市州提前告知抵达北京的车次、时间、人数及受训教师名单,以便安排接站。报到联系人:张明威,电话:010-88819651,13811096979。个人未在规定日期报到的,须自行前往报到,乘车路线为:北京西站北广场公交总站乘坐374路公交车(起点站),至为公桥站下车,步行20米即到北京外国语大学东院。 2、学员餐宿和培训资料费用由省教育厅承担。参训学员往返车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3、参训学员不得请假或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须提前经市州教育局同意并确定补充参训人员,报我厅民族教育处。 4、各市州教育局要认真做好组织管理工作,须明确一名受训教师带队负责,协助管理本市州学员的培训学习、安全纪律和协调联络工作。参训学员要服从培训安排,遵守培训纪律,在市州教育局统一管理下,以县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到。报到时需提交个人近期免冠1寸照2张。 5、7月14日-22日,北京外国语大学在永定区、桑植县开展“歆语工程”志愿者支教服务项目,请张家界市教育局迅速通知两县(区)做好现场准备工作,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工作,明确项目管理责任人,确保支教服务项目安全、有序、圆满进行。并于7月5日前将两县(区)项目管理责任人名单报送我厅民族教育处。 我厅民族教育处“歆语工程”志愿者支教服务项目联系人:漆辉玉,电话:0731-85795173;教师培训项目联系人:祁怀好,电话:0731-84712883(传真)。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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