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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妇儿工委办关于儿童友好家园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函[2010]12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有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儿童友好家园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落实。

关于儿童友好家园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以下简称联合国儿基会)的支持帮助下,我省成都市、攀枝花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雅安市、阿坝州、凉山州等8市(州)的21个县(市、区)地震灾区建立了40所儿童友好家园(以下简称“家园”),“家园”面向所有儿童,实行全天免费开放。据统计,从2008年9月到2010年6月,到“家园”学习活动的儿童达147781人、516873人次。“家园”的建立,不仅在当时救灾紧急情况下为灾区儿童提供了安全的活动空间,而且在灾后较长时期内,通过为儿童提供游戏、娱乐和同伴活动机会,为儿童消除地震灾难造成的不良心理影响、培养社会发展能力发挥着重要作用。“家园”项目实施近两年来,深受灾区儿童和家庭喜爱,受到灾区群众普遍欢迎,也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充分肯定,为灾后儿童心灵重建与灾区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家园”项目周期为3年,预定于2011年5月结束。届时,联合国儿基会将停止资金和设备支持。根据农村儿童活动场所缺乏的现状,为满足儿童成长发展需求,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现就“家园”可持续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归属问题 2011年项目结束后,建议由“家园”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接管。 二、服务功能 各地在“家园”过去开展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特别要为农村留守、孤残、单亲等特需儿童和0-3岁儿童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以填补农村儿童活动阵地和服务空白。 (一)提供儿童课外指导服务。组织儿童开展课外活动。儿童放学后或假期可到“家园”阅读课外书籍,由工作人员或志愿者组织开展符合儿童特点、健康有益的游戏、文娱、体育等活动。 (二)提供儿童成长指导服务。开展儿童生活技能、人际交往、心理行为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通过电脑视频、亲情电话等增进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与父母的亲情沟通。 (三)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对0-3岁婴幼儿及其家庭开展亲子游戏活动,进行科学育儿指导和服务。开展面向家长及临时监护人的培训,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开展相关指导和服务。 (四)提供家庭困难救助服务。实行多部门联动,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为家庭困难和特需儿童协调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提供实用技术培训服务。面向大龄女童和儿童母亲开展多种形式的实用技术培训,引导和鼓励妇女在便于照顾儿童的前提下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三、保障措施 各地要将“家园”纳入当地政府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实行统筹安排,在场地、资金、人员等方面提供保障,支持“家园”可持续发展。 (一)场地保障。要为“家园”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活动场所,包括50平米以上的室内空间和适当的室外活动空间。对目前已在永久性房屋中的“家园”,要继续保证其使用;对因房屋质量或其他原因尚需搬迁的“家园”,要积极整合资源,依托乡村文化活动站或其他公共活动场所及时解决场地问题。 (二)经费保障。建议各地将“家园”运转经费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为每所“家园”每年提供3000-5000元运行经费,用于必要的活动消费及器材、图书的补充等。 (三)人员保障。每所“家园”应配备1-2名工作人员。各地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每所“家园”设立1-2名儿童工作公益岗位,由大学生“村官”担任或从现有“家园”工作人员、乡村退休教师中招募,具体负责“家园”的管理和运行。同时,积极鼓励志愿者和家长参与“家园”的服务。 四、组织管理 “家园”的组织管理工作由各县(市、区)妇儿工委牵头,乡镇社区具体负责。对目前建在社区的“家园”,要与农村社区文化资源进行有机整合,切实解决和落实好其场地、人员、经费问题。对目前设在学校、幼儿园合作管理的“家园”,为避免功能上的重复,更好地满足更多农村儿童的需求,应将“家园”从学校幼儿园迁出,另设在更有需要的农村社区,将其建成集儿童校外活动、关爱留守儿童和0-3岁儿童早期发展教育为一体的多功能儿童服务活动阵地。 附件:儿童友好家园搬迁情况及管理模式

市(州)

县(区)

家园

是否搬迁

家园地址

管 理 模 式

成都市

彭州市

天彭家园

已搬

彭州市天彭镇锦阳社区

妇儿工委办与社区共同管理

丽春家园

未搬

彭州市丽春镇花街子社区

妇儿工委办直接管理

敖平家园

未搬

彭州市敖平镇楠桥村板房安置点103幢

妇儿工委办直接管理

攀枝花市

仁和区

平地家园

已搬

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中心校内

妇儿工委办与学校共同管理

大龙潭家园

已搬

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乡中心校内

妇儿工委办与学校共同管理

盐边县

和爱家园

已搬

盐边县和爱乡中心校内

妇儿工委办与学校共同管理

德阳市

什邡市

红白家园

已搬

什邡市红白镇场镇

妇儿工委办与社区共同管理

绵竹市

遵道家园

已搬

绵竹市遵道镇学校内

妇儿工委办与幼儿园共同管理

汉旺家园

已搬

绵竹市汉旺镇学校内

妇儿工委办与幼儿园共同管理

九龙家园

已搬

绵竹市九龙镇学校内

妇儿工委办与学校共同管理

旌阳区

柏隆家园

未搬

德阳旌阳区柏隆镇场镇活动板房区

妇儿工委办直接管理

绵阳市

江油市

李白大道家园

已搬

江油市太平镇学校内

妇儿工委办与学校共同管理

武都家园

已搬

江油市武都镇中心幼儿园内

妇儿工委办与幼儿园共同管理

三合家园

未搬

江油市三合镇江电板房安置区京江二社区b4-1

妇儿工委办直接管理

平武县

平通家园

已搬

绵阳市平武县平通镇中心小学校内

妇儿工委办与学校共同管理

龙安家园

未搬

绵阳市平武县龙安幼儿园内

妇儿工委办与学校共同管理

安县

晓坝家园

已搬

安县晓坝镇中心村6组

妇儿工委办与社区共同管理

秀水家园

未搬

安县秀水镇顺江板房区汴安小区8组5排

妇儿工委办直接管理

沸水家园

未搬

安县沸水镇社区板房

妇儿工委办直接管理

茶坪家园

未搬

安县茶坪镇土桥社区

妇儿工委办直接管理

北川县

永兴家园

未搬

北川县永兴板房区

妇儿工委办直接管理

柳林家园

未搬

北川县擂鼓镇柳林村

妇儿工委办直接管理

胜利家园

未搬

北川县擂鼓镇胜利村

妇儿工委办直接管理

广元市

利州区

大石家园

已搬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小稻村

妇儿工委办与社区共同管理

上西家园

已搬

广元市利州区上西街道

妇儿工委办与社区共同管理

青川县

乔庄家园

已搬

青川县乔庄镇东山小区

妇儿工委办与社区共同管理

竹园家园

已搬

青川县竹园镇清江路99号

妇儿工委办与幼儿园共同管理

元坝区

柳桥家园

未搬

广元市元坝区柳桥乡

妇儿工委办直接管理

朝天区

朝天家园

未搬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清风村

妇儿工委办直接管理

雅安市

芦山县

横溪家园

未搬

芦山县横溪村村委会办公室内

妇儿工委办与社区共同管理

古城家园

未搬

芦山县龙门乡古城村村级活动室内

妇儿工委办直接管理

天全县

城厢家园

未搬

天全县解放街165号天全第一幼儿园内

妇儿工委办与幼儿园直接管理

阿坝州

九寨沟县

永和家园

已搬

九寨沟县永和乡中心校内

妇儿工委办与学校共同管理

永乐家园

已搬

九寨沟县永乐镇

妇儿工委办与幼儿园共同管理

茂县

滨河大道家园

已搬

茂县凤仪镇羌兴大道同心幼儿园内

妇儿工委办与幼儿园共同管理

理县

杂谷脑家园

已搬

理县杂谷脑小学幼儿园内

妇儿工委办与幼儿园共同管理

小金县

美兴家园

未搬

小金县美兴镇政府会师广场板房区

妇儿工委办直接管理

凉山州

会理县

小黑菁家园

已搬

会理县鹿厂工业园区小黑菁乡

妇儿工委办与学校共同管理

通安家园

已搬

会理县通安工业园区新发乡中心校内

妇儿工委办与学校共同管理

力马河家园

未搬

会理县黎溪工业园区力马河社区

妇儿工委办与学校共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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