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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国(天津滨海)·国际生态城市论坛筹备委员会的通知


【颁发部门】 天津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津政办发[2010]6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宣传我国在生态城市建设、低碳经济实践等方面取得的具体成果,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升环渤海地区综合竞争力,带动我国北方地区整体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共同主办中国(天津滨海)· 国际生态城市论坛(以下简称滨海论坛) 。为高水平办好滨海论坛,经中共天津市委和主办各方同意,决定成立中国(天津滨海)· 国际生态城市论坛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现将筹委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名誉主任:曾培炎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理事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国务院原副总理) 张高丽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天津市委书记 主任:黄兴国  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天津市市长 副 主 任:解振华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正部级) 仇保兴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魏建国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秘书长 何立峰  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 熊建平  天津市副市长 任学锋  天津市副市长 委员:何炳光  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巡视员 唐 凯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司长 张小冲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秘书长 宗国英  天津市滨海新区区长 李培生  天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董迎科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巡视员 田贵明  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筹委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审定滨海论坛的工作目标、任务、方案和实施措施等重大事项;加强内部组织机构管理,统筹协调其他相关单位;协调解决滨海论坛举办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等。 筹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筹委会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宗国英兼任。 筹委会及其办公室在滨海论坛相关工作完成后即自行撤销。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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