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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协助做好《走进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专栏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发文字号】 科协普函础字[2010]1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 为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支持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发挥好科普宣传和教育功能,搭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的大众传媒宣传和教育平台,中国科协科普部和科普活动中心拟于2010年在《北京科技报》开设《走进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专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专栏的总体安排 2010年,中国科协科普部和科普活动中心委托北京科技报社,在《北京科技报》开设《走进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专栏。专栏宣传的内容,主要是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普宣传和教育工作的情况,以及具有特色的科普展示和教育项目。从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每周选取一个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进行宣传报道,全年共刊出50期(具体时间由北京科技报社根据报纸出刊时间确定)。 2010年拟宣传报道的50个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由中国科协确定分配名额,各推荐单位(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以及国家有关部委相关司局) 负责具体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推荐要求 (一)推荐对象 各推荐单位根据推荐名额分配表,选择本辖区(系统)科普工作基础较好,开展科普活动、实施科普项目成效显著的优秀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作为报道对象,于2010年3月20日前报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 (二)采写稿件 1.中国科协科普部和科普活动中心确定宣传报道对象后,委托北京科技报社与宣传报道对象进行沟通,安排必要的采访并拟定稿件。 2.报道对象应协助配合北京科技报社完成稿件采访任务,提供文字、图片等基本素材,并对稿件内容进行核准。 3.各推荐单位应督促、指导本辖区(系统)的报道对象,参考《走进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专栏素材报送说明(附件2),完成文字、图片等基本素材的整理工作。 4.报道素材请发至指定邮箱(kpjd@cast.org.cn),报送的时间根据报社的总体安排确定。 为加强宣传,中国科协科普部和科普活动中心委托北京科技报社,为所有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相关国家部委和相关全国学会免费赠阅全年《北京科技报》。 项目承担单位:北京科技报社 联 系 人:陈晓明 联系电话:010-65901533 业务指导单位: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 联 系 人:李春雨 联系电话:010-68515219 电子邮箱:kpjd@cast.org.cn 中国科协科普部 联 系 人:董操 联系电话:010-68578253 附件:1.《走进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专栏推荐名额分配表 2.《走进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专栏素材报送说明

二0一0年三月二日
附件1 《走进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专栏推荐名额分配表

推荐单位名称

名额分配

推荐单位名称

名额分配

教育部

1

浙江省科协

2

农业部

1

安徽省科协

1

全国妇联

1

福建省科协

2

中科院

1

山东省科协

3

中国农学会

1

河南省科协

1

中国林学会

1

湖北省科协

1

中国气象学会

1

湖南省科协

1

中国消防协会

1

广东省科协

2

北京市科协

2

广西区科协

1

天津市科协

2

海南省科协

1

河北省科协

2

重庆市科协

1

山西省科协

1

四川省科协

2

辽宁省科协

2

贵州省科协

1

吉林省科协

1

云南省科协

2

黑龙江省科协

1

甘肃省科协

1

上海市科协

5

宁夏区科协

1

江苏省科协

2

新疆区科协

1

附件2
《走进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专栏素材报送说明
一、文字 (一)字数:不少于2500字 (二)内容 1.总体情况 成立时间、成立背景、命名时间、投资方、投资金额、基本科普资源和设施、科普特色、主要功能、受众群体、与国外同类型单位的比较、未来发展方向等。 2.特色科普资源推介 选3-5个特色科普资源,详细介绍其功能、特点、价值、创新性。应选择具有“互动性”和“可参与性”的科普展教资源,突出参与者的体验过程和感受。 二、图片 (一)数量:6-8张 (二)要求:应选择反映外观、内景、特色科普资源、参观者体验等方面的图片,尺寸在1m以上(像素越高越好),图片清晰。每张图片配2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并注明摄影或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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