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教育局,有关高校: 新世纪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显著提高,接受各级教育的残疾人数量不断增加,特殊教育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体系逐步完善,特教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在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广大特殊教育工作者付出了艰苦努力,做出了无私奉献,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特教教师。胡锦涛总书记在2008年教师节视察特殊教育学校时指出:“特教事业是一项神圣的事业,从事特教工作的老师应该受到全社会尊敬”。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9】41号),宣传优秀特教教师的先进思想和典型事迹,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特教事业,推进特教师资队伍建设,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尊重特教教师的良好风尚,经中国残联与教育部、交通银行协商,决定从2010年开始在“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中设立“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为做好首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与名额 在特教学校、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高等特教学院、中央电大残疾人教育学院和普通学校(院)特教班(专业)从事特教工作的教师,在普通学校承担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 全国共表彰200名优秀特教教师,各地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二、评选推荐条件与要求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 2、热爱特教事业和残疾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本职岗位做出优异成绩。 3、从事特教工作5年以上,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从事特教工龄较长的教师;优先评选农村艰苦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特教教师。 4、以推荐一线特教教师为主,校(院)长等教育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超过候选人数的15%。 三、表彰奖励方式 授予获奖人员证书,颁发奖金,中国残联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获奖教师代表参观上海世博园等活动。 四、评选推荐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会同教育厅(教委)共同组织评选,推荐候选人名单,填写《“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候选人登记表》,表中“先进事迹”要求800字以内,内容真实、具体、感人。“候选人登记表”请用 a4纸打印,一式两份,于2010年6月25日前报送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逾期视为放弃。 为加大宣传力度,请各地从候选对象中推荐1-2名事迹特别突出的作为重点宣传对象,并提供15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同期以电子邮件报送电子文档。 五、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特教会精神、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并指定专人负责。残联和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商,相互支持、合作,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2、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实事求是,民主评选,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候选人要在相关范围内进行公示。 3、各地可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评选表彰特教教师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特殊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 4、各地要将优秀特教教师评选推荐工作与“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有机结合起来,与地方交通银行密切合作,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 联系单位: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教育处 联系人:黄伟 电话:(010)66580073 联系单位: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特殊教育处 联系人:周德茂 电话:(010)66097807 联系单位: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 联系人:孟凡辉 电子邮件:fanhui_meng@buu.edu.cn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甲一号北京军区招待所院内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 邮编:100040 电话:(010)88962036 15810376896 传真:(010)88962038 附件: 1、“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获奖教师名额分配表 2、“交通银行特教园丁奖”候选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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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和单位 |
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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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6 |
含高等特教学院教师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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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
5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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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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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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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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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8 |
含残疾人中职学校教师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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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6 |
含高等特教学院教师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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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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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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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13 |
含高等特教学院教师和残疾人中职学校教师各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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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8 |
含残疾人中职学校教师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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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8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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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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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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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15 |
含高等特教学院教师和残疾人中职学校教师各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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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
11 |
含高等特教学院教师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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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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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和单位 |
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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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7 |
含残疾人中职学校教师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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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8 |
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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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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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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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
5 |
含高等特教学院教师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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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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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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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6 |
含残疾人中职学校教师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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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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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
5 |
含高等特教学院教师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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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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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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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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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
3 |
含残疾人中职学校教师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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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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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 |
1 |
特殊教育研究所(系)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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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 |
1 |
特殊教育学系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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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 电视大学 |
1 |
残疾人教育学院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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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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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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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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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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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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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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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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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参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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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称或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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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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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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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曾获何种荣誉称号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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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事迹(要求800字以内,内容真实、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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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并盖章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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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意见并盖章
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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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残联意见并盖章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