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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6号——任命方晓春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


【颁发部门】 江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3月31日任命: 方晓春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薛江武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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