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和网络信息中心: 你单位《北京教育和网络信息中心关于岗位设置的请示报告》(京教信[2010]001号)收悉。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京人发[2008]12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按《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中核准的岗位总量、类别、等级、比例、数量设置岗位。 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结束后,请按要求填写《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备案表》,报我委人事处备案。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