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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发部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闽建建[2010]1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公用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现将《2010年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切实做好2010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 附件:2010年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10年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胡锦涛总书记在闽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我省经济工作会议、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为核心,以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质量和重大危险源防控管理为重点,以健全完善监管制度、严格执法为手段,强化责任主体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不断拓展保证安全生产的思路举措,继续强化监督队伍能力及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树立社会质量和安全观,全面开展创建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活动,推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建设,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实现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二、质量安全目标 根据省政府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达的2010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控制目标,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是:1、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建筑施工企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2、全省建筑施工死亡总人数控制在42人以内;3、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控制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4、受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5、“省级文明工地”创建数量比上年明显增加,“市级文明工地”创建数量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力争不少于在建工程总量的30%,其余设区市不少于15%; 6、积极开展创建优质工程活动,全省确保2个项目,争取3 个项目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至少各一个工程申报鲁班奖,其余设区市积极创建鲁班奖。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监管 1、紧盯安全生产目标,狠抓责任制落实。制定分解落实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与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质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制。严格目标责任制跟踪考核,每季度召开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研究解决质量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和不定期通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 2、加强动态管理,落实现场岗位责任到位。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工程项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质量安全动态考核管理制度,利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动态信息系统”,实时掌握并认真分析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有效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不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的企业和履职不到位的责任人及时予以记分,对被记分达到一定分值的,采取集中教育培训、约谈、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措施,严肃处理不负责任的企业、不到岗履职的现场管理人员,促进企业和现场管理人员责任落实。 3、加强层级监管,统筹城乡建设管理。制定监管动态考核管理办法,与责任主体动态考核形成考核综合体系;强化层级间特别是设区市对县级的监督指导检查,保证上下联动,协调一致,避免工作脱节。探索平潭综合试验区开发建设、两岸合作以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发挥城市对小城镇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落实21个试点小城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强化乡镇政府在工程质量安全方面检查职责,推进城乡一体化,使试点小城镇成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先进施工技术的示范。加强施工许可管理工作,利用“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系统”,实时掌握各地施工许可发放信息,加强项目信息动态管理。 (二)深化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督查和事故查处力度 1、继续抓好重大危险源防控管理。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网上报告、台帐管理和巡查检查制度,集中力量,实施重点监管。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落实《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序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和超过一定规模工程的专家论证制度,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 2、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化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隐患分级监控治理、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整改落实等制度,广泛发动职工、群众,群防群治,切实消除重大隐患。 3、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严格实施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拆告知、使用登记制度,加强施工现场设备全过程管理,严格设备管理人员配置。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专题调研,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检测管理,规范检测市场行为,不定期开展检测机构和检测报告抽查。联合省工商局印发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和安拆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约定各方主体责任。鼓励设备租赁安装企业做大做强,有效整合安装队伍资源,坚决制止挂靠安装行为。 4、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格执法。结合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该停工的停工,该处罚的处罚,绝不姑息纵容。加强现场与市场联动,严格安全问责,加强企业资质、个人注册资格的动态监管,对不满足资格资质标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和执业人员,及时依法撤销、吊销或降低其资质、资格。同时省厅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开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专栏”,对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主体行为不规范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曝光,营造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提高各方主体安全意识。 (三)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水平 1、全面开展创建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活动。以优质优价为导向,形成良好创优氛围,加大引导和培育力度,推广先进典型,进一步增强各方主体创优意识和品牌意识。修订完善《福建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试行)》和《福建省省级建筑施工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试行)》,加强文明工地创建过程监管,加大中间评价环节把关,努力提高文明工地创建水平。贯彻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政府106号令),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计取和使用办法,有效增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投入。 2、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对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以及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管,重点开展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试行办法》,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确保住宅工程结构安全和重大使用功能质量,有效减少质量投诉。 3、推行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建设。推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设施定型化、工具化等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推动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科技创新和安全技术改造,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施工技术工艺,限制和禁止使用消耗大、效益低、质量差及安全无保障的技术、工艺、机具设备和材料。鼓励骨干企业加强工程技术研发,总结施工经验,建立企业标准,形成施工工法,争创省级、国家级工法。 4、探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机制。我省作为首条线路建设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地铁施工、监理、监管人员的质量安全培训,使其掌握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开展调研学习,借鉴建设经验较丰富地区的质量安全管理经验,提高安全防控意识和管理水平。 (四)加强监理、检测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进一步规范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出台《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福建省监理企业招标投标示范文本》,修订“综合评标法”评分标准,适当扩大“随机抽取法”的适用范围,严把招标文件审查关,严厉查处工程监理“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取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监理工作服务到位。 2、加大工程监理企业扶优扶强力度。开展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出台监理从业人员履职导则,开展项目监理人员和监理企业考核以及监理企业综合实力评比,建立“监理企业预选承包商名录”,扶持信誉好、服务水平高的规模化监理企业做优做强。 3、调整优化监理企业结构。完善监理企业专业覆盖面,严格市场准入与清出,注销不符合资质标准的监理企业。加强监理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推动福建省监理工程师认定工作,完善监理员、省监理工程师、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三级人才培养体系,缓解监理人才总量不足的问题。依托行业协会,推进学习型监理组织活动的创建工作,全面提升监理行业人才队伍总体素质。 4、强化检测行业监管。实施《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岗位管理办法》,严格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提高检测试验队伍整体素质。实施《福建省建设工程常用建筑节能工程材料和产品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产品质量检测管理,确保节能材料和产品的质量。开展工程检测机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试验室专项检查,完善“福建省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网上监管系统”,加强检测数据动态实时监管,遏制虚假检测报告出现。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质量安全素质 1、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着力抓好“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各项宣传活动,借力新闻媒体、网络平台、户外宣传等载体,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以及有关政策文件的落实。开展送温暖送安全知识到企业、到施工现场活动以及安全诚信企业活动,营造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提高各方主体安全意识。 2、强化安全培训教育。落实企业对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责任,特别是新进工人应知应会教育,利用农民工业余学校、夜校,组织工人学习施工生产过程中必备的安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播放《建筑工人施工现场安全常识》dvd等宣传教育片,切实提高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动态管理档案,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继续强化监督队伍能力及作风建设。加强与同级财政、编办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努力落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定编和经费保障,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质量监督工作经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持续开展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工作,完善监督机构人员结构建设,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市政和城市轨道交通等专业人才培养,逐步建立人员专业结构配套合理的监督队伍。出台《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导则》,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监督程序,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规范监督执法行为,树立依法监督的理念。强化监管人员教育培训,重点抓好一线监管人员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考试工作,着力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加强监督队伍作风建设,深化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评价,逐步建立权责明确、结构配套合理、行为规范、执法有力、廉洁奉公的监督队伍。 4、召开全省质量监督制度二十五周年总结表彰大会。全面总结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评选表彰先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督工作者,分析当前质量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 (六)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完善行业抵御自然灾害和处置突发事件的体制机制,强化应急管理基础工作,指导、督促基层、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加强应急演练,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经费投入,逐步提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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