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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发文字号】 渝保监寿险[2010]2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新华保险重庆分公司关于经营场所部分变更的请示》(新保渝发〔2010〕1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营业场所由“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295、297号”变更为“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新南路263、295、297号”。 请你公司按照我局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告,并将公告情况报我局备案。 此复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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