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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2010年“文化惠民”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


【颁发部门】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发文字号】 杭文广新办[2010]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0年“文化惠民”工程行动计划》已经制定完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0年“文化惠民”工程行动计划
“文化惠民”工程是我局为保障和实现广大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而坚持推进的一项实事工程。根据我局2010年工作要点,为确保2010年“文化惠民”工程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原则 立足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宗旨,以项目化、实事化为手段,围绕保障和实现广大基层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的目标,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积极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建设,认真抓好服务内容拓展和水平提升,加快基层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满足群众看书、看戏、看电影,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等基本文化需求,逐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使全市群众共享“文化生活品质之城”建设成果。 二、责任落实 “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实行项目责任制,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建一负总责,各分管局领导为项目责任领导,各相关处室(基层单位)为具体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和督查工作。 三、具体任务 扎实推进文化阵地建设,把满足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看书、看戏、看电影,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等基本文化需求作为突出任务,整体推进九大“文化惠民”工程建设。 (一)推进文化阵地工程建设 1、工作目标:2010年全市创建2个省级“东海明珠”。建成12个市级“东海明珠”,力争实现市级“东海明珠”工程和村级文化活动室覆盖率均达到90%;抓好“一校、两馆、三中心”等重点文化设施的新建和改造。 2、具体措施: (1)针对实现市级“东海明珠”工程和村级文化活动室覆盖率均达到90%的目标,重点做好四件事: 一是部署全市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工作任务。根据省、市级“东海明珠”工程现状和全市村级行政区划调整后村文化活动室实际情况,提出2010年各地基层文化阵地建设计划。 二是要求各区、县(市)文广新局申报2010年省、市级“东海明珠”工程和村文化活动室创建计划。 三是根据上报计划,研究确定2010年全市创建省、市级“东海明珠”工程和村文化活动室数量及名额。 四是依据省、市级“东海明珠”工程标准,对创建市级“东海明珠”工程乡镇(街道)考核验收,检查推荐申报省级“东海明珠”工程的乡镇(街道),随机抽查村级文化活动室。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 (2)针对“一校、两馆、三中心”等重点文化设施的新建和改造工作,重点做好四件事: 一是做好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市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特别是杭州少儿图书馆要做好“三委四局”沟通协调,市艺校新校址、监测中心选址等要积极沟通市发改委、规划、国土等部门,文化“两中心”要积极与奥体中心和市发改委、财政等部门沟通。 二是抓好进度质量。严格按照市领导有关指示精神,把握好工程节点,按时完成改造任务;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有关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把好工程改造质量关。 三是强化责任主体。督促杭州艺术学校、杭州图书馆、杭州少儿图书馆、杭州市广电监测中心、杭州市群众艺术馆、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作为建设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对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工作的全面责任,局有关处室负责有关沟通和协调工作。 四是落实安全管理。做到结构改造工程、改造施工人员、以及物资财产的三安全。 3、责任领导:麻捷、何平;责任处室(单位):社会文化处、计划财务(基建)处。 (二)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1、工作目标:力争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区、县支中心覆盖率达到80%。 2、具体措施: (1)根据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市级支中心配置标准和考核标准,进一步完善杭州市支中心的信息服务功能,迎接全省公共图书馆网站建设评比活动和省里对市级支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督导检查工作。 完成时限:2010年10月 (2)根据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配置标准和考核标准,确保完成富阳市、临安市、西湖区3个县级支中心规范化建设,确保覆盖率达到80%。 完成时限:2010年7月 (3)根据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考核标准,进一步提升、完善、加强全市所有基层服务点建设。 完成时限:2010年10月 3、责任领导:何平;责任处室(单位):社会文化处、杭州图书馆。 (三)推进万场文化活动下基层工程建设 1、工作目标:努力实现全年各级各类文化活动超万场,确保基层文化活动常态化。 2、具体措施: (1)制定总方案,重点是目标任务的分解:由全市业余群众性文艺队伍完成演出任务20880场,由市本级财政采购以网上点击方式配送424场、定向配送100场,由区、县(市)财政采购安排1686场;由杭州图书馆主办“杭州市健康生活大讲堂”、“市民大学堂”等系列讲座36场。 完成时限:2010年1月 (2)确定市本级完成的目标任务:与市教育局、团市委、少工委落实校园演出计划,与市建委落实农民工服务点演出计划;与市双拥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联系落实演出计划;在所有演出场次中安排10场配合环境保护内容的演出。 完成时限:2010年3月 (3)全面实施阶段,重点督促检查活动实施情况,适时实地察看演出情况。 完成时限:2010年5月-10月 (4)结合基层文化综合考评,对一证通工程建设、东海明珠工程、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新农村文化建设活动、群众业余文艺团队进行年终考评。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 3、责任领导:何平;责任处室(单位):社会文化处、杭州市群众艺术馆 (四)推进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建设 1、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奖励、扶持和考核机制,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广播电视对农宣传的长效管理机制,指导和督促全市广播电视台办好面向“三农”、“涉农”的广播和电视专题栏目,每周广播电视对农节目达到48档以上。 2、具体措施: (1)完善全市广播电视对农节目服务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成员单位交流合作,更好地为农民和基层群众提供政策宣传与服务指导。 (2)组织我市优秀的通用性电视对农节目参加全省电视对农节目交流播出,加强对外宣传和新增对农栏目的信息量。 (3)重点围绕栏目质量和服务水平,开展广播电视对农节目视听评议工作,促进各播出机构对农节目的创新和对农服务意识的提升。 (4)举办第二届杭州市新农村建设优秀广播影视作品大赛,提高对农节目的内容质量和制作水平。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 (5)组织开展优秀对农节目交流研讨会,强化优秀对农节目、对农宣传经验的总结与推广。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 3、责任领导:王建;责任处室(单位):宣传管理处。 (五)推进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 1、工作目标:以总馆分馆制建设为抓手,确保新建“一证通”工程基层点100个。 2、具体措施: (1)开展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前期调查工作,撰写调研报告,初步确立全市和各区、县(市)本年度建设目标。 完成时限:2010年5月 (2)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和扶持工作,规范业务,支持发展,并完成全年目标量的50%。 完成时限:2010年7月 (3)完成本年度建设目标,由各区、县(市)文广新局将“一证通”新增服务点建设情况(具体名单、服务情况,硬件水平等详细内容)进行申报。 完成时限:2010年9月 (4)对各新建基层服务点进行考核验收。 完成时限:2010年10月 3、责任领导:何平;责任处室(单位):社会文化处、杭州图书馆。 (六)推进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村村响”工程建设 1、工作目标:加强乡镇(村)广播站(广播室)建设,杜绝农村广播电视的“返盲”现象。 2、具体措施: (1)加强乡镇广播站、村广播室的建设。一是以省广电局制定的乡镇广播电视站、村广播室建设标准为依据,以萧山区乡镇广播电视站、村广播室建设为典型案例,召开市、县(市、区)二级广播电视台长会议,确定推进时间表。(视省局标准出台时间而定)。二是将经过商讨和修改完善的乡镇广播站、村广播室的建设方案,作为综合文化站建设的子项目,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正式出台并加以实施,重点在人员、资金和场地的落实上。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 (2)督促检查防“返盲”。一是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对辖区内广播电视有覆盖情况进行管理,并按季上报广播电视“村村通”、有线广播“村村响”核查报告,确保不“返盲”。二是制定奖励制度,对在解决和处置“返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失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党纪、政纪处罚,涉及刑事的交由相关部门处置。三是公开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并由市文广新局组织不定期实地的抽样检查,确保结果真实。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 3、责任领导:王建;责任处室(单位):科技发展处。 (七)推进农村数字电影放映“2131”工程建设 1、工作目标:全年为农民群众放映电影2.7万场,努力使农村电影放映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2、具体措施: (1)下达《全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2010年场次目标任务的通知》,明确各区、县(市)农村电影放映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努力做到2010年杭州市全面推进农村电影放映数字化比例达100%;实行放映进展情况一月一报制度,各区、县(市)于每月8日前报市局科技发展处,市局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向省局上报;做好电影进校园工作,在年度工作中安排中小学电影放映专场。 (2)定期召开由各文广新局、放映实施单位和农村数字院线公司参加的农村电影工作会议,听取和交流各区、县(市)农村电影放映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拓展农村电影市场化运作等问题。 (3)指导杭州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做好公益放映服务的同时,开发农村各类市场,促进农村电影市场繁荣可持续发展。 (4)落实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全程公示工作,对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的内容、场次、布点和最终放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程公示,确保数字电影放映工程透明、阳光操作。 (5)年中、年底将对各区、县(市)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发放农村数字电影市级场次补贴,并作为申请省级场次补贴经费的依据。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 3、责任领导:王建;责任处室(单位):科技发展处。 (八)推进广电低保工程建设 1、工作目标:按照“能保尽保”原则,为全市低保家庭减免有线电视网络初装费和视听维护费,保障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的权益。 2、具体措施: (1)牵头召开由市文广新局、财政局、民政局、杭州文广集团和华数公司参与的协调会,明确2010年城区广电低保工程实施对象、措施、资金补助办法和各部门职责。 完成时限:2010年4月 (2)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确认的持有本市所属区户籍的“低保证”家庭为本次工程实施的基本对象。由华数公司和各区县(市)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承担具体实施任务。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 (3)减免“低保户”的有线电视入网费和基本收视维护费所需经费,由省、市、区财政设立专项补助资金,根据考核验收结果,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分类补助。“有线电视入网费”在省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市区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基本收视维护费”按照当地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由当地财政部门承担40%,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承担60%;市区需财政部门承担的部分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 (4)由市、区县(市)文广新闻出版、财政和民政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与督查,实行一月一报制度和年度公示制度,年底进行专项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对工程实施单位给予资金补助。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 3、责任领导:王建;责任处室(单位):科技发展处。 (九)推进“文化扶贫”工程建设 1、工作目标:继续扶持100个贫困村的文化建设,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基本文化权益。 2、具体措施: (1)确定扶持对象:建德市20个、淳安县40个、临安市20个、桐庐县20个。 完成时限:2010年4月 (2)结合开展“万场文化活动下基层”工作,为帮扶村送戏100场,进一步改善贫困村群众的文化生活。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 (3)结合开展“种文化”活动,派出文化活动辅导员,培训基层文艺骨干,使贫困村的文化活动具有可持续性。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 3、责任领导:何平;责任处室(单位):社会文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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