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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的实施细则》及《深圳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审标准》的通知


【颁发部门】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深卫人发[2010]20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卫生局、光明和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社会办医院: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实施方案》(深卫人发〔2009〕168号)的精神,指导我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的全面开展,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09〕48号)和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贯彻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粤卫〔2009〕91号),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深圳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的实施细则》及《深圳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审标准》(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深圳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实施方案》(深卫人发〔2009〕168号)的精神,指导我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的全面开展,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09〕48号)和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贯彻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粤卫〔2009〕91号),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制定《深圳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 1、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控烟领导小组,由机构负责人任组长,明确负责落实控烟工作的具体部门及其工作职责。同时各单位内的各部门都要有专人负责本部门的控烟工作。 2、落实责任。市卫生行政部门与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的负责人和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签订《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责任书》,区卫生行政部门与区属医疗卫生机构的负责人签订《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责任书》。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与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控烟责任书。 二、加强制度建设 1、建立长效机制。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把“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纳入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年度考评指标,并表彰先进和对落实不力的医疗卫生机构责任人进行问责。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把“无烟机构”创建工作纳入本机构发展规划,并作为日常工作进行常规化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控烟工作实施方案,有控烟工作专项经费,有控烟工作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 2、制定控烟工作制度。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实行全员参与“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凡在本机构工作和服务的所有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开展控烟工作。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控烟工作制度,包括对工作人员控烟责任和义务、不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记入病历、控烟巡查员和监督员制度、禁止使用卷烟接待宾客、提供戒烟服务等内容或制度。 3、制定控烟考评奖惩办法。要对在本机构工作和服务的所有工作人员违反控烟制度的情况提出具体的惩罚措施,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及其责任人加以问责和处罚,对控烟工作完成出色的个人及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营造无烟环境 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1、张贴禁烟标识。本机构所属管辖区域至少在入口处、主要通道旁、公共办公室、会议室、等候厅、食堂、厕所、电梯、楼梯、病房和其他诊疗场所等区域内有明显的禁烟标识。所有室内场所及机构内的公共场所均为禁止吸烟场所,任何人不得在这些地方吸烟。 2、禁止销售烟草制品。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商店、小卖部、自动货员柜和流动售货车等均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3、规范设立吸烟区。根据我市控烟工作的实际情况,前期控烟工作做的比较好的医疗卫生机构,在此次创建工作中应力争一步到位,尽量不设置吸烟区。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作为控烟过渡时期的选择,可以设置吸烟区。市健康教育研究所要组织设计具有特色的“吸烟区”标识,提供统一的吸烟区标识模板,由各机构根据模板制作和设立,让吸烟者在吸烟区能接受禁烟警示和控烟教育。 吸烟区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①必须在室外,四周敞开; ②远离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通风良好; ③要有明显的吸烟区引导标识; ④在吸烟区设立控烟的宣传牌(要求能防雨),宣传烟草危害及戒烟方法、技巧等; ⑤本机构员工不得穿工作服在吸烟区吸烟。 4、开展无烟环境监测。我委将组织开展监管、督导和评估等工作,加强无烟环境监测,并及时向社会通报结果。设立市民投诉电话、信箱等,通过市民监督全市促进全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的开展,并使之成为常态。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掌握本机构所有员工的吸烟情况,加强对控烟工作的巡查和监督。本机构设有控烟巡查员,各部门设有控烟监督员,巡查员和监督员要实行责任制,分片包干,不留死角。要求对控烟巡查员和监督员进行相关培训,同时要有定期巡查、监督的工作记录。要设立公开的监督电话、信箱等,通过服务对象的监督,促进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的开展。 四、广泛宣传教育 1、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全市要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医院健康视屏、局域网等大众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有关创建工作进展、成效、市民的态度等,并加以正确引导。深圳公众健康教育网(www.szhe.com)、以及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网站要开辟控烟专栏;市健康教育研究所应制作控烟公益广告片在深圳电视台、医院视频及公交车、出租车的移动视频上进行播放;与深圳报业集团合作,在报纸上开辟控烟宣传的专版报道;在现有的“878”健康讲堂电台节目中增添控烟宣传的内容等,使广大群众知晓医疗卫生机构禁烟工作。 适当的时候,我委将组织新闻媒体开展明察暗访,并重点报道。 2、组织社会宣传活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每年的“世界无烟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颁布实施周年纪念日等特殊的日子,抓住“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契机,开展控烟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控烟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市健康教育研究所、市控制吸烟协会要组织全市的大型控烟宣传日活动,并在社区、企业、公共场所开展控烟咨询、展览、派发资料等。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应在辖区开展控烟专题讲座、咨询等活动。组织医院人员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的相关知识竞赛。 3、加强内部宣传教育。在各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要为营造无烟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教育。不仅要通过制度和奖罚约束员工的吸烟行为,而且要对服务对象开展宣传教育,包括单位员工培训,学习控烟知识和技能;对服务对象发放禁烟提示,设立大型的固定宣传标牌警示;对无烟场所吸烟者进行劝阻;设立室外吸烟处,引导吸烟者到吸烟处吸烟等。要充分利用机构内的电视、视频、展板、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宣传“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和控烟知识,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电视、视频长期滚动播放;展板、宣传栏一年至少更换2次。 4、派发宣传资料。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市健康教育研究所统一印制禁止吸烟标识,统一编印控烟知识折页、小册子、海报等宣传资料,组织创作具有人性化的禁烟提示性标语,并提供宣传资料模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模板印制,并可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根据本机构的实际需求,编印控烟宣传资料和控烟健康教育处方,并向服务对象发放。 五、加强能力建设 1、编制技术工作指南。市健康教育研究所组织编制《深圳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技术指南》,对基层开展创建工作进行专业技术规范和专业技术指导。注意收集资料。制作培训课件,对有需要的基层单位提供专业技术培训。 2、加强控烟工作业务培训。市健康教育研究所、市控制吸烟协会组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主管控烟人员进行系统的控烟能力培训,一年不少于一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有对职工进行控烟知识与技能培训(包括劝阻技巧等),使本机构员工了解吸烟的危害和戒烟的益处,能掌握《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的有关内容。无烟医院相关科室的医生要掌握戒烟方法和技巧。通过培训来提高全体人员的控烟知识水平与控烟服务能力,要求培训一年不少于一次。 3、建立和完善戒烟门诊 市健康教育研究所要编制有关戒烟门诊规范,并加强戒烟技术培训和指导,确保戒烟门诊能真正发挥作用。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提供戒烟服务,对本机构吸烟员工提供戒烟咨询、指导和优惠的戒烟服务。 无烟医院要根据本院实际,开设独立的戒烟门诊或在相关诊室加设戒烟门诊,所有戒烟门诊要符合我市的戒烟门诊规范,并做好工作记录。其他科室的医生要执行“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对门诊、住院病人中的吸烟者进行劝阻和戒烟指导,引导病人到戒烟门诊咨询和就诊,并做好记录。 六、评审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制定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审标准及办法,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审标准》(见附件2),全面实施无吸烟医疗卫生单位的创建及申报工作。 我委将委托深圳市控烟协会组织专家对创建机构分批进行评审,通过现场暗访、查看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创建工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对评审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对不达标的机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2、
深圳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审标准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0年3月
说明
一、评价目的:为促进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提升卫生系统控烟服务能力水平,2011年实现我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目标,特制定本评审标准。 二、制订依据:《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卫妇社发〔2009〕48号)、《关于贯彻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粤卫〔2009〕91号)、《深圳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实施方案》(深卫人发〔2009〕168号)。 三、评分标准: 1、为便于评价操作,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价标准分为十项大指标,每项大指标又分为若干分指标,对应编入了评估标准、评估方法及评分标准。 2、评价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评分表总分为100分,达标标准为80分及以上。 3、公共卫生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不对第九、十项进行评估,总分80分,达标标准为64分及以上。 4、第一至第十项标准中有1项为0分,即视为不达标。 四、适合对象:深圳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深圳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审标准 被评审机构: 日期:

项目

分值

评估标准

评估方法及评分标准

记录

得分

一、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机构发展规划 

15分

1、本机构有控烟领导小组,并职责明确。(4分);各部门有专人负责控烟工作,并职责明确(2分)。

1、查阅文件:本机构成立了控烟领导小组,得1分;且有机构负责人任组长,得1分;领导小组职责明确,得1分;明确具体部门负责控烟工作,得1分。

2、查阅文件:各部门有专人负责控烟工作,得1分;职责明确,得1分。

   

2、领导重视,逐层签订控烟责任状(2分)。

3、查阅资料:有机构的负责人与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签订《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责任书》,得1分;有机构内的各部门负责人与本机构的领导班子签订的控烟责任书,得1分。

   

3、将控烟工作纳入本机构的发展规划,每年有控烟工作计划(包括资金保障)和总结(4分)。

 

4、查阅资料: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机构发展规划,得1分,将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控烟计划和方案,有控烟工作的年度工作计划(包括资金保障)得2分,有年度工作总结得1分。

   

4、本机构领导班子成员不吸烟或带头戒烟(3分)。

5、现场抽查与暗访:本机构领导班子成员不吸烟或带头戒烟,得3分。其他情况酌情给分。

   

二、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5分

1、本机构制定有控烟制度(2分)。

1、查阅文件:制定有单位控烟工作制度,对工作人员戒烟、不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禁止使用卷烟接待宾客、提供戒烟服务等内容有明确规定。得2分。

   

2、有控烟考评奖惩办法(1分)。

2、查阅资料:有控烟考评奖惩办法,得1分。

   

3、有控烟考评奖惩记录(2分)。

3、查阅资料:有控烟考评奖惩记录,得2分。

   

三、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25分

1、本机构所属管辖区域至少在入口处、公共办公室、会议室、等候厅、食堂、厕所、电梯、楼梯、诊疗场所等区域内有明显的禁烟标识(5分)。

1、现场查看:入口处、公共办公室、会议室、等候厅、食堂、厕所、电梯、楼梯、诊疗场所等区域内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得5分,缺1处扣1分,扣完为止。

   

2、本机构室内场所完全禁止吸烟(10分)。

2、现场查看:室内场所未发现吸烟者或烟蒂,得10分,每发现1个烟头扣1分,发现吸烟者无人劝阻1次扣1分,如工作人员室内抽烟,发现1个扣2分,扣完为止。

   

3、室外吸烟区设置符合要求(5分)。

3、现场查看:本机构室内无吸烟区,得5分;如果有吸烟区,吸烟区设置在室外,并尽量远离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通风良好,得3分;有明显的引导标识,得2分。

   

4、本机构员工不得穿工作服在吸烟区吸烟(5分)

 

4、现场查看:吸烟区未发现员工穿工作服吸烟得5分,发现1个扣2分。

   

四、设有控烟巡查员和监督员

8分

1、本机构设有控烟巡查员(2分),各部门设有控烟监督员 (2分)。

1、查阅相关会议记录和文件:本机构设有控烟巡查员,得2分;各部门均设有控烟监督员,得2分,随机抽查4个部门,每少设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2、对控烟巡查员和监督员进行相关培训,并有培训记录(1分),有定期巡查、监督记录(3分)。

2、查阅资料:有相关培训记录,得3分;有定期巡查、监督记录,每月至少一次,得3分,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

10分

1、有固定的控烟宣传阵地(如机构内电视、视频、展板、宣传栏等)(2分),并定期更换内容,一年2次(2分)。

 

1、现场查看,有固定的控烟宣传阵地(如机构内电视、视频、展板、宣传栏等),得2分;查阅资料,有定期更换记录,一年至少2次,得2分,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

   

2、有相关控烟传播材料(如海报、折页、健康处方等)(3分)。

2、现场查看:有控烟宣传海报、科普宣传小册子、健康处方等,得3分。

   

3、有大众控烟宣传活动(如讲座、咨询等)(3分)。

3、查阅资料:每年至少开展1次控烟宣传活动,并有活动记录,包括:时间、地点、活动主题及内容、宣传人员、参与对象、活动照片等,得3分。

   

六、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7分

1、有对职工进行控烟知识、劝阻吸烟技巧等内容的培训,并有培训等记录(2分)。

 

1、查阅资料:每年至少开展1次控烟知识相关培训(包括劝阻技巧等),并有培训等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主题、主讲人、讲义、签到簿、照片等,得2分。

   

2、有关于劝阻吸烟的相关制度及相关工作记录(2分)。

2、查阅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和全体员工有劝阻吸烟的责任与义务,得1分;

查阅有关劝阻吸烟的工作记录,得1分。

   

3、对在非吸烟区的吸烟者能够进行劝阻,得3分。

3、如果有人在非吸烟区吸烟,员工能够及时进行劝阻,得3分。其他情况酌情给分。

   

七、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5分

1、掌握机构所有员工吸烟情况(2分)。

 

1、 查阅资料,有本机构员工吸烟情况的文字资料,得2分。

   

2、为员工提供戒烟咨询和指导服务(3分)。

 

2、 现场抽查及查阅资料,有专人负责本机构员工的戒烟咨询和指导服务,得1分,现场咨询测试,能提供相应的戒烟指导,得1分,有相关戒烟服务记录,得1分。

   

八、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5分

1、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商店、小卖部、自动货员柜和流动售货车等均禁止销售烟草制品(5分)。

1、现场查看:在机构内的商店、小卖部、自动货员柜和流动售货车等处均未发现销售烟草制品,得5分,发现一处扣5分。

   

九、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掌握控烟条例,对吸烟者至少提供简短的劝阻和戒烟指导

10分

1、医务人员了解吸烟的危害和戒烟的益处,掌握《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有关内容(3分)。

1、问卷调查:随机抽查10位医务人员,进行问卷调查,正确率90%以上得3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将就诊吸烟情况纳入首诊内容,在病历中记录(2分)。

 

2、查阅文件、资料:有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并将其纳入病历考核标准,得1分;

3、现场查看:暗访1个专科门诊,门诊医生将就诊吸烟情况纳入首诊内容,在病历中记录,得1分。

   

2、相关科室的医生掌握戒烟方法和技巧(3分)。 

4、个人访谈:随机抽查2个临床科室的2名医生,提问有关戒烟的方法和技巧问题,根据回答情况,酌情给分。

   

3、相关科室的医生对门诊、住院病人中的吸烟者进行劝阻和戒烟指导并有记录(2分)。

5、查阅资料:随机抽查2个临床科室,抽查吸烟病人的病历各5份,有劝阻吸烟记录、推荐戒烟方法、药物和控烟制品等内容,得2分。

   

十、医疗机构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 

10分

1、设有戒烟门诊(5分),并有工作记录(3分) 

 

1、现场查看及查阅资料:有戒烟门诊(或在相关诊室加设戒烟门诊),得5分;有工作记录,得3分。

 
   

2、设有戒烟咨询电话并有电话咨询工作记录(2分)

2、现场查看及查阅资料:开通并公布戒烟咨询电话,得1分;有电话咨询记录,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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