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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撬装式加油装置安装和使用监管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长沙市政府

【发文字号】 长政办发[2010]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维护成品油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重大消防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撬装式加油装置安装和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违规安装和使用撬装式加油装置。撬装式加油装置属于重点防火设施,有严格设计规范和使用要求,未经消防、安监、商务、交警、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审批、验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违者一律停止安装、使用。 二、加强对撬装式加油装置的监督管理。对非法、违规安装和使用撬装式加油装置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消防、安监、商务、交警、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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