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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黑教法[2010]4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行署)教育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教育局(处),各高等学校: 2010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五五”普法的总结验收之年。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完成“五五”普法各项工作任务,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黑教法〔2006〕186号)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要求,现就全省“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基本方略,按照省教育厅“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全面开展总结验收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学校和各高等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工作实绩,重点评估本系统内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及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成效。总结新经验,研究新问题,继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各项工作,为全省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原则,坚持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边查边改的原则。 三、主要内容 (一)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 (二)省教育厅在“五五”普法期间布置的普法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完成情况; (三)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学生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 (四)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一)主要方法 根据实际情况,检查验收可采取听汇报、检查审阅有关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当场测试、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 (二)基本步骤 1、部署准备阶段(4月份)。本阶段主要是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本系统、本学校总结验收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备齐有关材料,做好被验和验收准备。 2、自查自验阶段(5月份)。本阶段主要是各地教育部门、各高等学校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黑龙江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标准”,进行自查自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同时,各市地(企)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系统、各高等学校要对本单位的“五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并于6月1日前向省教育厅“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 “五五”普法工作总结和总结验收自查评分表。(评分表请到黑龙江教育信息网下载,http://www.hlje.net) 3、检查验收阶段(6月至7月份)。省教育厅“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份将根据情况,抽调人员,组成联检组,对市地(企)教育部门及所属学校和各高等学校落实“五五”普法情况进行检查。 4、迎接检查验收阶段(8月至10月份)。按照全国普法办和省普法办的安排部署,在8月份和10月份分别做好迎接省委省政府及全国普法办组织的对全省教育系统的检查或抽查。 5、评比表彰阶段。根据检查验收情况,确定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先进个人和集体,同时对成绩突出者报国家先进典型。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总结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要成立“五五”普法检查验收领导小组,制定总结验收方案,认真部署,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把总结验收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认真,注重实效。要结合总结验收,对2006至2010年的普法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查漏补缺,对于做得好的方面要认真进行总结经验,对于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解决。要把总结验收作为一个推进工作的过程,一个相互学习的过程,一个广泛宣传的过程。在总结验收过程中,要认真总结经验,培育和发现典型;树立典型,推广典型,为“五五”普法表彰和“六五”普法启动做好准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以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为主阵地,大张旗鼓地展示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成就,进一步形成重视、支持、积极参与普法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六、总结验收标准 检查验收按《黑龙江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标准》的要求,采取标准分(百分制)的计算考核办法,坚持自查与检查抽查相结合。设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个档次。计算方法为:标准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以此作为评选“五五”普法先进单位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系人:李智育 迟海升 联系电话:0451-53644710 通信地址:南岗区红军街75号黑龙江省教育厅 邮编:150001 电子邮箱:ee1977@163.com 附件:《黑龙江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标准》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黑龙江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标准

项目

验收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分

总评

组织

领导

10

1、重视“五五”普法工作,并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解决实际问题

 5

没有列入议事日程的扣2分,没有定期会议制度的扣3分。

   

2、成立“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工作职责明确,制度完善

5

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扣2分,机构不健全的扣1分,无相关制度的扣2分

   
 

基础

工作

15

3、有“五五”普法规划和自查工作总结

4

规划和总结少一项扣2分

   

4、有年度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计划、总结

4

计划或总结少一项扣0.5分

   

5、普法依法治校文件资料齐全,档案管理规范

2

档案管理不规范,扣1分

   

6、普法经费有保障

5

无经费扣5分,经费不足扣2分

   

普法

宣传

教育

30

7、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

5

没有建立制度的扣2分,无学法记录的扣3分。

   

8、教育行政部门法律进机关工作开展情况

3

没把公务员学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扣3分

   

9、教育行政部门法律进学校工作开展情况

4

没有制定实施方案的扣2分,没组织中小学开展教唱校园法制歌曲活动的扣2分

   

10、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工作情况

 6

没有组织学法的扣3分;没组织考试的扣3分

   

11、每学年组织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6

2005至2009年至少进行8次活动,少1次扣0.5分

   

12、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通过网络、广播、校报、宣传栏以及法制演讲、法制文艺等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6

根据有关宣传活动材料丰富程度减分。

   
 

 

依法

治校

工作

30

13、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并依照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2

没有制定章程的扣2分;有章程但没有按章程管理学校的扣1分。

   

14、建立健全依法治校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实际依法定期清理、修订

 2

制度齐全,但未及时修订扣1分;制度不齐全且清理\修订不及时扣2分。

   

15、健全完善教代会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中的作用

 2

建立教代会制度,但未发挥其作用的,扣1分;未建立教代会制度扣2分。

   

16、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增强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2

建立了校务公开制度,但公开事项不全面,不经常坚持,扣1分;未建立校务公开制度扣2分。

   

17、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

 2

没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扣2分

   
黑龙江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标准

项目

验收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分

总评

 

依法

治校

工作

 

18、依法对教师进行聘任、考核、职称评定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

违反法定程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每起扣1分;学校处理不当,情节严重的扣2分。

   

19、严格按照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和招生办法招收学生及实施学籍管理

2

违反学籍管理或招生规定的,每起扣 1分。

   

20、教师依法施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尊重学生人格,无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3

发生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事件,每起扣1分,学校处理不当,情节严重的扣3分。

   

21、认真实施校内申诉制度,成立校内申诉委员会,依法规范申诉程序,切实维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3

没有建立申诉机构扣3分,不依法受理或处理失当,造成社会影响的扣 3分。

   

22、按规定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并随时汇报处理结果

2

每发生一起不报告的扣1分;造成重大影响并隐瞒不报的扣2分。

   

23、依法进行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做到收费标准公开,收费程序规范,无违规收费和乱收费现象

4

 

每发生一起违规收费的扣2分,有严重违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扣4分。

   

24、定期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师生的安全

 4

每发生一起责任在校方的意外伤害事故且处理不当的扣2分,其中校方责任重大有关人员没有进行教育和处罚的扣4分。

   

依法

治理

工作

5

25、将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

 3

没将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的扣3分。没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扣1分、没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扣1分

   

26、建立健全依法治理奖惩制度,与评先树优考核挂钩

 2

没建立依法治理奖惩制度的扣2分

   
 

工作

成效

10

27、学校管理者和全体教师、学生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学校领导干部及师生员工无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3

有事例说明;学校师生有发生违法、犯罪行为扣3分

   

28、学校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初步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

 3

有事例说明。

   

29、随机采访或发放调查问卷,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对本校普法及依法治校工作满意率高

 4

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得4分,每递减10个百分点扣1分,低于60%扣4分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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