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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泥草房改造办公室关于申报全市农村泥草房改造市级试点村的补充通知


【颁发部门】 大庆市泥草房改造办公室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泥草房改造以点带面、典型引路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试点村的投入与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试点村的样板示范作用,决定在全市开展申报市级试点村工作。申报条件、程序和要求详见《关于申报全市农村泥草房改造试点村的通知》(庆泥改办发[2010]2号)。根据市政府的意见和我市实际,现将有关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条件 泥草房改造和重点村(包括试点村、中心村、示范村)建设要按照先点后面、由表及里、逐步推开的原则,重点考虑以下村庄 (一)沿路沿线的村。2010年在确保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做到点面结合。确定、推进重点村建设要优先考虑我市内部及外部交通要道附近的村屯。重点将沿萨大路、大广路、东西干线、明沈路、林肇路、让杜路、肇肇路等两侧泥草房多、环境差、建设乱的村屯纳入市级试点村。 (二)历史文化名村和特色村。要将历史悠久、人文底蕴深厚的村,具有旅游观光、商业开发价值的特色种植村列入市级试点村。 (三)经济重镇政府所在村。我市将重点推进10个左右的经济重镇建设。为完善提升经济重镇的功能性基础设施,实施“三供两治”项目建设,增强经济重镇的吸纳、承载和辐射能力,要将镇政府所在村纳入市级试点村。 市、县政府及部门对列入市级试点的村,将集中财力、项目和物力,实施整村推进,提高规划建设水平,加大改造与整治力度,做到有重点、有特点、有亮点。 原则上已列入市级试点两年以上的村不再申报;动作不大、积极性不高、有等靠要思想的村,不得列入市级试点村。 二、申报时限 请各县区政府接到文件后,根据要求重新调整申报市级试点村名单,并在2010年4月15日之前上报市泥草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点:大庆市开发区建设大厦603室。 联系人:孙 立 6293611 13836717297

市泥草房改造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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