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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0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颁发部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京人社居发[2010]9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确保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参保人员能够持续缴费和保持一定的待遇水平。经请示市政府同意,2010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仍然按照2009年的缴费标准执行,最低缴费标准为96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7420元,现予以发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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