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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许兴波任职资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发文字号】 辽保监人[2010]6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许兴波同志任职核准的请示》(人保寿险辽发〔2010〕6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许兴波符合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当自收到此批复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对许兴波的任命文件。 此复。

二o一o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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