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市审计局根据国家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和市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了《2010年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2010年度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2010年,全市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坚决贯彻执行自治区审计厅“压数量、保质量,抓重点、出精品”和 “改进方法、加大力度,保证质量,提高效率,文明审计”工作方针,全面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加快推进审计转型升级步伐,努力增强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免疫系统”功能,推动各项惠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市委、政府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产业化等各项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在改进工作、保障发展、反腐倡廉中更好地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按照上述总体思路,对2010年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作如下安排。
一、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㈠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
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总体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市委、政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保持经济较快发展、维护民生、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产业化进程这一主线,突出重点,扩大覆盖,上下联动,统一计划、方案、组织、处理、报告,全力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充分发挥财政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在准确把握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围绕维护财政安全,防范财政风险,促进财政体制改革,规范财政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客观评价2009年财政管理的主要成效,揭示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审计建议,确保国家财政政策和市委、政府决策的贯彻落实。
⒈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
以促进强化预算管理,完善预算制度,规范资金分配行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在掌握200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客观评价2009年市本级财政管理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二是检查“三农”、社会事业支出、民生支出等有关政策是否全面贯彻落实,关注积极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三是以人大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揭示执行结果与批准预算在规模、结构等方面存在的偏差,规范预算管理行为;四是审查预算批复的合法、合规性,促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五是检查政府预算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和向人大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促进规范政府预算会计制度和向人大报告制度;六是审查批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揭示预算不细化和执行中的问题;七是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审查追加预算、财政支出结构优化情况,揭露定额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八是审查国库资金情况,核实国库、专户资金结存情况,促进加强国库和专户管理;九是检查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集中支付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揭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促进提高管理水平;十是对财政收入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价,揭示财政收入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优化财政收入质量;十一是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调查,摸清政府性债务的盘子和结构,促进完善政府性债务的控制和管理监督。
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审计调查
以市直各部门为对象,以按功能分类的预算资金流向为主线,分别揭示不同类别的资金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⑴2010年3月至5月15日,组织局有关业务科对公安局、民政局、农牧业局、环保局4个部门2009年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在按照预算支出功能分类揭示问题、分析原因的基础上,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发挥监督职能,揭示市直部门及其所属二、三级单位存在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促进市直部门和单位认真遵守财经法规。二是充分发挥审计促进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的作用,揭示部门预算执行率低、一些部门预算资金结余大、预算编制不科学、小预算大决算等问题,分析其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的原因,促进部门加强预算管理,推到部门预算公开透明和细化。三是充分发挥审计促进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建设性作用,揭示部门支出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影响资金使用绩效的问题,促进市直部门强化支出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⑵2010年3月至5月15日,组织河套灌域管理总局审计处对市水务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河套灌域管理总局系统其他财务收支进行全面审计;组织市交通局内审机构对市运输管理处系统200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进行全面审计。在掌握上述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总体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审计其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要揭示非事业性支出偏大、铺张浪费、损失浪费等问题,保障和促进事业发展。同时,积极探索发挥内审机构作用、科学整合全部审计资源的路子,以提升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⑶预算执行、经济责任一并审计
根据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对市交通局、教育局、广播电视局、城建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6个单位实施预算执行、经济责任一并审计。审计要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操作和实施,一项审计两个报告、两项成果。
⒊中央新增投资等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审计
⑴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和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继续组织旗县区审计机关对2009年中央新增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市局对巴彦淖尔机场建设项目、机场专用公路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揭露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资金筹措和管理使用、项目实施、工程结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有关单位及时整改纠正,保障和促进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⑵专项资金审计。组织两级审计机关上下联动、同时对农业综合开发、节能减排污水处理项目、扩大内需教育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进行审计。重点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工程项目实施及效益情况;对项目立项审批、计划安排、项目管理、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⒋有关部门组织收入情况
⑴以规范税收征管、税收政策执行和市地税局部门预算执行为目标,对市地税局负责组织的2009年税费征缴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核实2009年税收收入的完成情况,以及是否严格执行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做到依法治税,审查各项税费是否及时足额入库。要加大税收征管情况和2009年税收收入情况的审计调查,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⑵对2009年社会保险基金等收入的征管情况进行审计。对部分重点单位社会保险基金归集缴纳情况进行审计调查,促进完善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水平。
二、旗县财政决算审计
以促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规范预算收支行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财政审计科对杭后、前旗2008-2009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检查旗县财政收支完整性、真实性及合规性;重点核实财政支出的结构合理性和有效性;核实其财力状况能否保证旗县政府出台的扩大内需政策的落实;核实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情况;核实中央和自治区新增投资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用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投资的分配、拨付、管理使用情况及效果。此项工作11月底结束。
三、中央新增投资和各类专项资金整改督查
按照市政府《关于对中央新增投资和其他各类专项资金立即组织自查整改的通知》要求,各旗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对2008年以来中央新增投资和其他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纠正和整改。两级审计机关要认真做好督查落实和帮助整改工作,保障和促进自查整改落实到位。
四、行政事业审计
㈠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审计调查。
以促进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为目标,按照自治区审计厅的部署,市局组织各旗县区审计机关按统一时间、要求、口径对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进行审计调查。市局直接对临河、杭后及其部分学校进行审计调查。重点揭示校安工程资金到位、配套及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无截留、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资金是否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封闭运行。9月开始,11月底结束。
㈡单位财务收支审计
对城投公司、土地收储中心2008-2009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在摸清财务收支情况、家底和债权债务的情况下,揭示和分析上述单位在管理机构、机制、制度设置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提高管理水平。
五、农业资源环境审计
以加强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民生工程监督,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为目标。按照自治区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市局统一组织两级审计机关对全市2008、2009年度扶贫资金和农村人畜饮水工程资金实行“捆绑式”审计和审计调查。市局直接审计本级、前旗。重点审计资金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足额拨付给使用单位,财政无偿资金投入的比例是否合规,投资计划是否完成,资金使用单位是否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合同或承诺书使用资金,审计并调查项目的完成和效益情况。7月开始,9月底结束。
六、社会保障审计
㈠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项审计调查
以促进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揭示和反映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政策不到位、政策目标未实现以及严重影响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为目标。自治区审计厅对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开展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解和掌握三级政府及民政、财政部门有关政策的制定、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情况。6月开始,7月底结束。
㈡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审计
在摸清农村低保资金总体状况的基础上,以检查低保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为目标。自治区审计厅对我市及临河区、磴口县低保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市局统一组织对杭后、五原、前旗、中旗、后旗低保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在拟选的旗县或区中,至少抽查2个乡镇和不少于60户低保对象。重点揭露低保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揭示现行低保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与缺陷,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建议,促进低保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及低保制度的完善。7月初开始,8月底结束。
㈢市局统一组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资金、就业特定政策补贴的专项审计。
七、投资项目审计
㈠内蒙古电力220kv输变电工程审计
以推进电力输变电建设项目管理,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为目标;以电力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效益性及建设项目管理为特点,自治区审计厅组织市审计局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0kv输变电工程进行审计。重点检查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核实部分单项工程的真实性,揭露和反映资金使用效益低下和严重损失浪费的问题,对典型问题深入剖析,注重从宏观层面反映问题,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8月开始,10月底结束。
㈡重点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
以保障和促进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为目标。市局对巴彦淖尔机场建设项目、机场专用公路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统一组织旗县区审计局对乌拉特前旗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等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揭露重点建设项目管理、资金筹措和管理使用、项目实施、工程结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有关单位及时整改纠正,保障和促进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㈢重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对建设程序、招投标、建设资金等方面的监管为目标,积极配合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市局对临河新区12条道路、巴彦淖尔市交通指挥中心工程、乌中旗海关和国检综合楼进行竣工决算审计,旗县区审计局对乌拉特前旗污水处理厂、沙德盖油路工程等项目进行审计。
八、经贸审计
㈠民营企业调查
以调查民营企业占有国家资源,享有国家优惠,履行承诺和法定义务情况为目标。自治区审计厅统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开展调查。8月开始,9月底前结束。
九、外资项目审计
㈠外债专项审计
以摸清外债底数,分析拖欠原因,完善管理机制,防范财政风险为目标。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自治区审计厅统一组织全区审计机关对自治区全口径外债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1月开始,3月20日前结束。
㈡外资公正项目审计
按照审计署授权,自治区审计厅将统一组织对我市世界银行贷款加强农业灌溉三期项目、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内蒙古环境改善项目、日元贷款内蒙古植树造林项目、日元贷款内蒙古风沙区生态环境整治项目进行审计。其中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及加强农业灌溉三期项目拟于4月底前完成;亚洲开发银行内蒙古环境改善项目拟于6月底前完成;内蒙古植树造林等6个日本协力银行贷款项目,9月底结束。
㈢财政部门管理的外债项目专户资金及相关费用收支情况审计
以规范财政部门外债项目专户资金及相关费用管理为目标,自治区审计厅组织我市两级审计机关对财政部门管理的外债项目专户资金及相关费用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加强外债项目专户资金监督,规范财政部门的债务管理。4月底完成。
十、经济责任审计
㈠政府、部门、单位经济责任审计
以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科学的政绩观为目标。结合市委组织部要求,对以下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对杭锦后旗书记、旗长任期经济责任一并审计(结合财政决算审计);对市经济委员会、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社保局、就业局、公路管理局、文体局、招商局、老干局、房管局、人事局等11名处级领导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