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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市科技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发部门】 忻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忻政办发[2010]4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2009年,全市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市“三五”总要求,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强化科研基础建设,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着力提高全民科技素质,全市整体技术创新能力得到明显加强,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涌现出了一批科技工作先进县(市、区)。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技工作全面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原平市、忻府区、岢岚县、河曲县、繁峙县等5个科技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先进县(市、区)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县(市、区)继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不骄不躁,尽职尽责,加倍努力,开拓创新,为全市科技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o一o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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