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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城市雕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石家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办函[2010]4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内五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城市雕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石家庄市城市雕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丰富省会文化内涵,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塑造城市特色魅力,充分展示省会“三年大变样”建设成果,依据《石家庄市城市雕塑总体规划》和市政府2010年城市雕塑建设工作安排,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打造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省会城市的总体目标,以举办中国·石家庄“燕赵风情”城市雕塑大赛为契机,通过社会征集、定向邀请等形式,充分利用国内最高层次的工艺美术资源,深入挖掘燕赵文化内涵,优选城市雕塑作品,设置于城市主要节点部位,着力打造城市人文景观,集中展现省会形象和城市精神,促进我市公共艺术水平和文化内涵的提升与跨越。 二、工作任务 (一)举办中国·石家庄“燕赵风情”城市雕塑大赛 1主办单位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全国城市雕塑建设指导委员会 2承办单位 石家庄市园林局 3组织领导 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组织委员会下设筹备委员会和评选委员会。 (1)组织委员会成员 顾问: 宋春华住建部原副部长、全国城雕委顾问 陈晓丽  住建部原总规划师、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理事长、全国城雕委常务副主任 主任委员: 艾文礼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 王大虎  市委常委、副市长 段喜臣  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副主任、全国城雕委秘书长 委员: 董玉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惠周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和平  市财政局局长 王临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李英波  市园林局局长 李耀峰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 王智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薛建廷  市文明办主任 暴玉林  全国城雕委办公室副主任 (2)筹备委员会成员 主任: 王大虎 副主任: 董玉辉、李英波、李耀峰 委员: 田利颖、王锡江、赵好战、冉荣珍、刘国胜、于向雄、崔青凯、李方舟、李连志 (3)评选委员会成员 邀请全国知名雕塑专家和文化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 4大赛实施步骤 (1)制定城市文化景观与主题雕塑创意规划(4月1日-5月10日)。结合城市雕塑规划,针对我市历史文化、城市精神、雕塑主题创意等进行深度研究策划,理清素材与城市空间点位关系,城市雕塑题材与空间布局关系,制定石家庄城市文化景观与主题雕塑创意规划。 (2)前期宣传推介(4月6-4月15日)。筹委会邀请省内外新闻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大赛进行宣传推介,并通过网络、平面媒体、专业刊物等多种渠道发布大赛信息,吸引国内雕塑名家及社会雕塑爱好者参赛。 (3)召开城市雕塑建设研讨会(5月10日-5月15日期间,择日举行)。邀请国内知名文化学者、规划专家、历史学者、雕塑大师、景观大师等参加专题研讨会,结合新制定的创意规划,对此次雕塑大赛的创作主题、空间选择、雕塑形式、环境控制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 (4)确定参赛雕塑家或创作团队(4月15日-5月15日)。参赛雕塑家或创作团队由定向邀请和社会征集两部分人员组成。定向邀请部分由全国城雕委推荐实力雄厚、业绩突出的业内资深创作人员或团队,报组委会批准后,与筹委会签订相关协议。社会征集部分由筹委会审核确认参赛人选,以组委会名义发送邀请函。 (5)雕塑作品创作(5月15日-6月20日)。组织参赛雕塑家或创作团队到确定的雕塑设置地点进行实地考察,并向其提供相应的雕塑主题、形式、环境要求等导控技术文本。参赛雕塑家或创作团队依据导控技术文本开展雕塑作品自主创作,作品以效果图的形式提交筹委会。 (6)评优颁奖(6月20日-7月5日)。评委会对所有投稿方案进行初评,确定入围方案。在入围方案中优选获奖作品,确定一、二、三等奖方案,举行颁奖仪式。一、二、三等奖名额由筹委会会同评委会根据投稿数量及作品水准商议确定。 (7)举办雕塑大赛获奖作品展(7月6日-7月20日)。在省会大型公共场所举办雕塑大赛获奖作品展览,发放问卷调查,收集公众意见,强化公众参与的广泛性,提升市民的欣赏水平和文化素养,体现政府在决策过程中的公正性与开放性。同时,出版大赛纪念画册、论文集。 (二)雕塑工程制作安装 1雕塑设置地点 按照《石家庄市城市雕塑规划》,在城市重要区域节点和主要出市口选定了20个区域或节点作为雕塑设置地点进行方案设计,2010年制作安装10处。 (1)进行方案设计的区域或节点分别是:民心广场、文化广场、火车站广场、国际机场、市博物馆、子龙大桥北侧、裕华路与中华大街交口西北角、裕华路与苑东街交口西南角、京珠高速裕华路口、石太高速石闫路口、新客运站站前广场、新客运站步行街广场、裕华路与红旗大街交口东南角、裕华路与建设大街交口东南角、裕华路与西里街交口以西(北侧)、友谊大街与新华路交口西北角、槐安路与东二环交口以东、广安大街沿线、槐安路与体育大街交口西南角、槐安路与建设大街交口西北角。 (2)2010年制作安装10处分别是:民心广场、文化广场、火车站广场、国际机场、市博物馆、子龙大桥北侧、裕华路与中华大街交口西北角、裕华路与苑东街交口西南角、京珠高速裕华路口、石太高速石闫路口。 2雕塑制作安装实施步骤 (1)确定制作雕塑(7月1日-7月10日)。筹委会会同评委会在所有入围方案中选取拟制作的优胜方案,上报市政府审定后,由筹委会与创作人员或单位签定雕塑实施合同。创作人员或单位依据雕塑方案创作雕塑小稿,提供雕塑作品与周边环境的3d虚拟仿真演示效果,制作雕塑工程详细实施方案,其中应包括雕塑材质选取、工艺流程、安装方案、进度控制、整体造价、雕塑制作单位及个人资信等相关资料。 (2)雕塑制作(7月11日至8月31日)。按照确定的拟设置雕塑落成地点、制作规格和安装方案,在大赛组委会和雕塑家的共同监督指导下进行雕塑制作。 (3)雕塑安装(9月1日至9月20日)。在大赛组委会和雕塑家对雕塑成品进行质量验收的基础上,在设置地点进行雕塑安装。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为确保大赛顺利举办,成立由市政府与全国城雕委相关领导组成的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筹备委员会和评选委员会。筹备委员会负责大赛各阶段的具体工作开展,评选委员会负责参赛作品的评选工作,确定入围与优胜作品。筹委会与评委会要密切配合,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每项具体工作都有专人抓、专人管,推动雕塑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作品特性。参赛雕塑家或创作团队必须在充分了解石家庄历史文化和城市精神风貌的基础上,紧扣时代主旋律,找准创作主题,传承历史文化,彰显时代精神,表现地域特色,体现雕塑艺术的继承与创新。 (三)加强质量控制。大赛筹备委员会和市园林局要全程履行质量监管职能,切实加强雕塑制作安装过程的质量监管,确保雕塑在选材、制作、规格、安装等方面达到国家相关标准,使每一个雕塑作品都能成为经得住历史考验的不朽之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新闻媒体的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作用,在大赛举办的各个阶段,以专访、专题报道等形式对大赛主题、宗旨、意义以及进展情况进行集中系统地宣传报道,提升大赛知名度和关注度,提升省会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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