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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颁发部门】 抚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抚府办字[2010]2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江西省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实际,提出2010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二届十二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以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理念、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夯实基础、推动落实,为实现全市科学发展、赶超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按《抚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流程管理规定,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规范行政决策档案的记录和管理。对县级政府和市直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清理、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供公众查询、监督(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二)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质量年”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提升法制服务水平(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适用,细化标准应在执法案件中充分体现,切实解决“同案不同罚、合法不合理”等现象(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完成全市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方便社会公众进行查询和监督。组织开展优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的评选,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市政府法制办、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级别管辖制度,选择2-3个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或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级别管辖试点工作,逐步解决执法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的问题(市政府法制办、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三)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与国务院部委和省政府部门再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腐败风险防控工作要求,适时启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对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保留的项目进行确权清责和流程再造,绘制流程图,逐步分类、编制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直各部门、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科技防腐要求,加快全市统一的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开展企业登记并联审批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市工商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完成全市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并联审批系统建设(市发改委负责)。推动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四)抓好县(区)政府依法行政制度的落实工作。各地各部门按照县(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规划要求,抓紧抓好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工作(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建立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点制度,督促县(区)政府及其部门、乡镇政府落实好依法行政各项制度,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挂点工作细则由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五)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根据省信访局、省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争议信访联动机制,规范行政争议信访件的移送、办理和反馈等工作(市信访局、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负责)。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进一步规范听证程序、听证人员职责、听证结果的运用。加强行政复议指导,研究行政复议审理工作中的涉及资源权属争议案件的共性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涉及资源权属争议案件审理的培训工作。落实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备制度及行政复议统计报告制度(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积极推行法律援助制度,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市司法局负责)。 (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落实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要把学法和研究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增强学法的实效性。定期组织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市政府办、各级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负责)。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水平测试制度,增加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的比重。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知识考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市政府法制办、市人事局负责)。 (七)建立科学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体系。根据《江西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出台《抚州市依法行政考核细则》,明确考评主体、考评内容、考评方式、考评结果运用等,推进依法行政考评的科学化、规范化。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发挥表率作用,积极配合、参与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探索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选择1-2地方和部门进行试点,结合实际对相关指标进行细化量化(市政府法制办、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三、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重要位置,抓实抓好。各牵头部门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对人员的管理,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安排。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将相关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机构和人员。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更全面地了解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更好地行使对政府的监督权,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加强沟通联系,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各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相互交流与配合,发挥好“联系上下、沟通左右”的作用,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定期会商、共同研究事务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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