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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苏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苏教体艺[2010]1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卫生厅、省民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制订的《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为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是贯彻落实《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科学决策、管理与评价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对于及时掌握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与发展动态,积极引导各地各校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努力提升广大学生健康素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学校教育事业与学生健康成长,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教育部等六部委定于今年开展第六次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我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将同步进行。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三年来工作成效的科学检验,也是贯彻落实《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推进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具体体现。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本地、本单位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纳入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统筹安排,按照《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总体要求,健全监测机构设置,加强监测队伍建设与管理,加大监测工作保障力度,确保建立省、市两级学生体质监测站点,全面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二、有序推进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本次监测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监测项目多(具体项目见附件一),监测年龄从6岁-22岁,监测范围涵盖全省所有市和一批大中小学,监测样本量将超过10万人(具体样本量分布见附件二)。因此,按计划和要求组织实施、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是衡量监测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 1.全面部署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省教育厅将于7月份、8月份分别召开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布置会和培训会,指导各市教育局和有关高校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规范工作要求,提高监测工作人员的测试能力与水平,统一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监测时间、录入程序、数据上报时间,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严格按照监测工作进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市教育局和有关高校要按照《江苏省2010年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进程安排表》(见附件三)要求,尽快落实各项监测准备工作。 3.充分调动监测点校学生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各市教育局和有关高校要认真做好参加监测任务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监测成绩应作为学生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有条件的市和高校可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 三、认真做好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站点布设工作 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体系能否高效运转,省、市两级监测站点的布设工作是其中的重要环节。 1.认真遴选省级监测点校。各市教育局要按照《方案》中省级监测站点布设时限要求,抓紧确定经济文化发展在本市处于中等水平的县(市、区)作为监测地区,将学校领导重视、体育卫生工作基础好、配有卫生室和校医、具有符合安全标准的室内外运动场所和男女相对独立的健康体检场所、能够符合监测样本量的中小学作为省级监测点校。省教育厅确定10所高校(见附件四)作为省级监测点校。高校监测点校要确定能够符合样本量要求的院系作为数据监测单位,由学校体育教学单位和医疗保健机构配合做好本校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各市教育局和有关高校要确保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布点工作。 2.按期布设市级监测站点。各市教育局均须建立健全市级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站点。其中,市级监测站一般设在本级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或教学研究室等单位;下设监测点校比照省级监测点校安排。各市监测站点可与省级站点同步布设,最迟须于2012年7月底前完成。 3.认真组建健康体检队伍。各市教育局要根据《方案》要求,积极会同当地卫生部门遴选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建立健康体检队,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配齐相关设施设备(见附件五),到相关监测点校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工作。 四、切实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对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是实现监测体系高效运转的重要保证,也是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的重要措施。 1.实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行政承诺制。各市教育局和相关高校主要负责人要签订监测工作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明确职能部门管理,落实专门人员负责,保障监测工作经费,组建监测队伍,配置监测设施设备,以确保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顺利实施。各市教育局和相关高校须于7月30日前将《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承诺书》(见附件六)与《江苏省省级监测点校及市级监测站设置申请表》(见附件七)一并报我厅体卫艺处。 2.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市教育局和相关高校要成立由单位领导任组长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指导监测站点开展监测,做好数据维护与保密工作。各中小学监测点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监测工作的领导。承担国家监测任务的南京市、无锡市和东南大学、扬州大学要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指导与帮助其他地区和高校完成布点与监测工作。 3.强化对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督查。各市教育局和相关高校要加强对所设监测站点的督查。建站时要着重对站点的组织领导、人员力量、条件配备、经费保障等进行督查,确保选准选好监测站点;监测时要重点对监测工作的组织、技术力量的配备、师生主动参与程度、监测过程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录入准确性等进行督查,以确保监测数据的科学性与有效性。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队伍分赴各市进行督查。 4.加强对各级监测站点的管理与指导。各级监测站接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与指导,同时接受上一级监测站的业务指导与质量监控。各级监测站要比照省站做法,成立监测工作专家组和学生体质健康促进研究组织,逐步扩展监测站点的功能,使其成为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得力助手。省教育厅将对省级监测点校进行命名与挂牌,各市教育局也要做好相应工作。 5.保障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经费投入。省教育厅将以省辖市为单位对省级中小学监测点校以及高校监测点校给予相应经费支持。各市教育局要根据《方案》要求,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经费的保障工作。 6.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表彰工作。省教育厅将根据《方案》的有关规定,对三个监测周期的监测工作进行全面综合分析与评价,同时结合各地学校体育与卫生日常工作情况,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明显的省辖市教育局予以表彰。各市教育局要及时将所辖地区的监测报告上报省教育厅,作为客观评价各地各高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评优表彰的条件。 附件:1.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项目(略) 2.省级监测站点监测样本量一览表(略) 3.江苏省2010年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进程表(略) 4.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高校名单(略) 5.省辖市健康体检所需设施设备配置清单(略) 6.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承诺书(略) 7.江苏省省级监测点校及市级监测站设置申请表(略)

二〇一〇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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