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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加强蝗虫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海南省农业厅

【发文字号】 琼农字[2010]12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农科)局(农委)、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当前,我省高温、干旱,利于蝗虫的繁殖,据各市县植保部门上报统计,截止7月9日,全省蝗虫发生面积累计13.4万亩次,预计7月中下旬,蝗虫灾害有扩大发生趋势,局部地区可能暴发。为切实做好蝗虫的防控工作,各市县农业部门务必抓好预测预报,认真分析蝗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防控,现就做好当前防蝗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防蝗工作,制定防蝗应急预案,组织专业防治队伍,落实防蝗经费,确保防蝗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级农业部门要及时制定本市县防蝗工作措施,加强防蝗工作组织与指导,落实防控责任制。 三、充分发挥各市县蝗虫防治地面应急站的作用,做好蝗虫监测工作,坚持每周一报,紧急情况每日一报。 四、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扎实推进专业化防治,将蝗虫的发生遏制在初期阶段,确保蝗虫不起飞,不成灾。 五、做好农药、药械等防控物资储备,确保防控物资落实到位,维修好器械,提升应急防控能力。 各市县农业部门每周五将预测预报和防治情况上报省农业厅种植业处和省植保站。联系电话:65332631、65333048。e-mail邮箱:hnsnytzzc@126.com。

二○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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