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监督(法监)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监督处: 为落实依法行政,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结合2010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和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国开展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卫生行政许可、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稽查,了解有关重点工作进展,加强工作督促落实,进一步推进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障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科学规范、廉洁高效。 二、稽查重点内容 (一)卫生行政许可:依据《行政许可法》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省(区、市)有关许可管理规定,重点稽查卫生行政许可程序、公示、现场审核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许可档案管理情况。 (二)2010卫生监督重点工作: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34号)要求,重点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进行稽查。 (三)卫生监督队伍管理:重点稽查执法人员风纪风貌、内部稽查和考核评议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人员培训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对实施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人员培训项目的省(区、市),稽查其培训实施方案、资金使用情况及培训效果等。 上述工作的具体稽查内容及要求按照附表执行(见附件1-6)。 三、稽查形式、范围和进度安排 本次稽查工作采取省级组织抽查和卫生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稽查的范围是设区的市级和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卫生行政许可、学校卫生监督、卫生监督队伍管理工作省级抽查数量不少于所辖1/3设区的市,每市不少于2个县(区)。其中,学校卫生检查以中、小学校为主,农村学校或寄宿制学校比例不少于50%。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省级需抽查省会市和省所辖1/3设区的市。 省级抽查于10月底前完成。通知下发后至年底前,我局将由局领导带队,选调有关专家与有关处室人员共同组成督查组,对部分省(区、市)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稽查工作,做好组织领导,明确牵头处(科)室和牵头人员,落实稽查工作要求。省级卫生监督机构抓好层级稽查,按照拟定的工作进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二)加强规范指导,注重稽查实效。各地要通过专项稽查对本地的相关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注意将专项稽查与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结合,通过稽查建立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研究处理。同时加强指导,促进各项卫生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三)请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于2010年10月30日前将本省(区、市)开展专项稽查工作的总结(含有关工作措施、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及每个单位的抽查打分表格复印件上报卫生部监督局稽查处。 联系人:赵增 电话:010-68792623 传真:010-68792608 电子邮件:wsjdjc@126.com 附件:1.2010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评分表 2.2010年卫生监督专项稽查评分表(卫生行政许可和队伍管理部分) 3.2010年学校卫生监督检查评分表(卫生行政部门) 4.2010年学校卫生监督检查评分表(卫生监督机构) 5.2010年学校卫生监督检查评分表(学校部分) 6.2010年全国学校卫生监督检查评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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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项目 |
检查内容 |
评 估 指 标 |
扣分标准 |
评估分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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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 |
得分 |
总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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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管理 (25分) |
领导重视 程度 |
召开工作会议 |
未召开部署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会议,扣3分。 召开部署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会议,没有会议记录或会议纪扣2分。 省、市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会议未覆盖辖区内下一级所有卫生监督机构,区县级未覆盖本机构内所有公共场所专(兼)职卫生监督员,均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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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视察工作 |
没有简报、照片或相关影像资料记录领导视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的,扣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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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组织机构建立文件 |
没有建立量化分级组织机构的文件,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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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内各岗位职责 |
没有明确组织内各岗位职责,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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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负责人 |
主管领导不是直接负责人,扣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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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
专项工作方案制定 |
没有专项工作方案,扣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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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工作方案内容 |
工作方案中没有明确工作量、工作时限、目标等相关内容,要求低于卫生部要求,扣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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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
监督员与被监督公共场所户数之比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与管理相对人户数之比大于1:100,小于1:60,扣2分,低于1:100,扣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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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标准 及程序 |
审核标准及程序的制定 |
没有统一的审核标准及程序,扣2分。 没有通过网络、平面媒体等形式公示审核标准及程序,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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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贯 实施 (28分) |
工作现况 |
工作进度(完成卫生部计划) |
没有完成卫生部年度或阶段性工作目标,扣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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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复核 |
随机抽查若干家已完成量化分级工作的单位,复核其等级与被评价等级的一致程度,抽查等级与评定等级符合率低于60%,扣3分,达到60%以上,扣2分;达到80%以上,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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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量表及指南 |
没有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修订量化分级评分表及操作指南, 扣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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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监督机构 (员)培训 |
开展培训 |
不能提供有关培训会议、培训记录或相关资料(简报,照片或视频资料),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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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考核 |
没有针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培训的试题和答卷,扣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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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工作 |
主动宣传 |
没有向管理相对人以及消费者宣传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的目的和意义,包括印制宣传册(画)等宣传品、发放宣传品的,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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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宣传 |
没有借助媒体(包括电视,广播,报刊,网站或户外媒体(立体广告牌,灯箱等等信息传播平台)向管理相对人以及消费者宣传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的目的和意义,扣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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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反馈 (24分) |
工作总结 |
总结报告 |
没有阶段总结或年度总结,扣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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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报告内容 |
总结报告中没有对工作效果进行汇总和分析,扣3分。 总结报告中对前段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没有提出进一步改进意见的,扣3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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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分级等级公示 |
公示量化分级等级 |
没有通过公示张贴或相应媒体(网络、报纸、电视等渠道)公示量化分级等级,扣7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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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分级结果查询 |
没有渠道可以使消费者能够查询到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的等级,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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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相对人管理 (23分) |
量化分级管理 |
监督频率 |
随机抽取若干份管理相对人档案进行评估,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量化分级工作每年监督次数达到当年卫生部要求的单位占评估单位的比例,高于80%但未达到100%的扣2分,低于80%的,扣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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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项复查 |
对因关键项不合格的管理相对人未进行复查,没有监督笔录、监督意见书、相应的处罚档案和复查笔录,扣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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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
建档率 |
随机抽查若干家单位。建档率小于100%,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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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内容 |
档案内容不齐备,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注:档案内容应包括行政许可相关资料、日常监督、监测相关资料以及量化分级相关资料。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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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表填写 |
量化分级评分表填写不完整,有缺项、漏项,有逻辑错误,发现一处错误扣1分,扣完为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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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管理相对人培训 |
培训材料 |
没有培训材料,扣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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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记录(省级合理缺项) |
没有培训记录(省级合理缺项),扣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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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牌管理 |
量化分级标牌 |
没有量化分级标牌,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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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格式 |
制作格式与卫生部的要求不一致,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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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牌悬挂 |
标牌没有悬挂,扣1分,如有标牌未能置于醒目位置,扣0.5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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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价标准 |
稽查方式 |
分值 |
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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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生 行 政 许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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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并严格执行卫生许可程序,许可程序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 |
无许可程序或程序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的该项不得分;不按规定程序、标准、时限进行现场审查的扣2分。 |
现场查阅核实相关文件资料。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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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公场所依法公示卫生许可有关事项(包括卫生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行政许可投诉咨询电话和申请书示范文书等)。 |
无行政许可书面公示材料、网站公示材料、电子屏幕公示材料的,本项不得分;公示内容不全面,每项扣2分; |
实地检查。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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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做出行政许可决定,无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行政许可、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等情形; 依法做出不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的,应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超越法定职权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每项决定扣2分; 对于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未出具书面决定文书,注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扣2分; |
抽查行政许可档案10份并现场检查。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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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档案及时保存,许可档案中资料完善规范。 |
许可档案中资料不完善,每件扣2分。 |
抽查10份档案。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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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许可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填写。 |
卫生许可证编号格式书写不规范扣1分;许可项目书写不规范扣1分;卫生许可证上加盖的印章不准确扣1分; 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不当扣1分;语言表述不规范扣1分。 |
查资料。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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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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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价标准 |
稽查方式 |
分值 |
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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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 生 监 督 队 伍 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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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
未设立稽查工作机构不得分;稽查人员少于2人扣5分。 |
现场检查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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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稽查工作计划,有落实,有总结。 |
考核内容不全酌扣分。 |
查阅资料。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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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并落实稽查配套制度。 |
未建立稽查制度不得分。 |
查阅资料。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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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并落实监督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
无考核评议制度不得分,考核评议制度未落实酌情扣分。 |
查阅资料。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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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文书制作规范。 |
稽查文书不规范每发现一项扣2分 |
查阅资料。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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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档案完整。 |
稽查档案不完整一份扣2分。 |
查阅资料。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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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风纪、执法行为管理规范。有卫生监督风纪风貌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制度 |
无卫生监督员执法风纪管理制度,扣5分。未定期开展监督员风纪风貌检查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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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资料。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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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培训情况,包括是否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中西部卫生监督人员培训项目是否按计划实施,资金使用是否合理(5分)。 |
未开展监督员培训,扣5分,未按计划或要求培训酌情扣分。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人员培训项目要求未落实,酌情扣分。 |
查阅资料。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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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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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评价指标 |
检查方式 |
扣分标准 |
分值 |
实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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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情况 (6分) |
转发卫办监督发〔2010〕 30号《通知》。 |
现场查阅核实相关文件资料。 |
未转发《通知》,扣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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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宣贯《通知》精神。 |
未组织召开专门会议,扣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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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本地情况,制定落实《通知》和《计划》的实施方案或提出具体要求。 |
无实施方案或相关文件要求,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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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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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落实《通知》、《计划》的自查。 |
未开展自查,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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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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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教育行政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合作机制情况 (6分) |
掌握本地学校的数量、类型、学生数、校医数等基本情况。 |
查会议记录、相关文件。 |
不掌握本地学校基本情况,扣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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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沟通机制。 |
无联合发文扣1分,本年度未召开联席会议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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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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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组织监督检查。 |
未共同组织监督检查,扣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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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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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培训 (3分) |
制定培训计划。 |
查发文资料。 |
未制定培训计划,扣0.5分; 未进行省级或市、区监督员培训,扣0.5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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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计划组织培训。 |
查看培训通知、人员名册、培训课件等资料。 |
无培训通知扣1分,其他每缺一项扣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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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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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开展工作情况(5分) |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学生常见疾病预防工作。 |
查发文资料、核实记录。 |
未组织协调开展学生常见疾病预防工作,扣1分。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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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学生健康监测工作。 |
未组织协调开展学生健康监测工作,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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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工作。 |
未组织协调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工作,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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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得 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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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评价指标 |
检查方式 |
扣分标准 |
分值 |
实得 分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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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情况 (10分) |
省级设立专门学校卫生监督科室。 |
检查科室设置的文件; 核查科室成员及职责。 |
无专门科室及人员,扣10分; 无专门科室,但有专人负责,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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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设区的市数:, 设置学校卫生科的市数: | |
|
设区的市级设立专门学校卫生监督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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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级有专人从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
核查科室成员及岗位职责。 |
无专人扣10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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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监督与指导工作开展情况 (28分) |
掌握辖区内学校基本情况。 |
检查学校基本情况资料、档案。 |
无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学校总数、学校名称、学生数、男女生数、校医室数等)资料、档案,扣2分; 项目不全,每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
| |
|
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
抽查本年度计划、总结。 |
无年度工作计划或总结,各扣1分。 |
2 | ||||
|
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情况 |
生活设施卫生监督工作。 |
根据学校数,抽查10所学校的卫生监督档案,核对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
未开展生活设施卫生监督工作扣4分。 |
4 |
无直管单位,可有合理缺项 | ||
|
传染病防控等监督工作。 |
未开展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扣4分。 |
4 | |||||
|
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
未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扣4分。 |
4 | |||||
|
案件查处、上报工作。 |
有违法行为,未依法查处的,扣2分; 未按规定上报的扣1分。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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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现场检查监督文书。 |
检查2010年度的卫生监督文书。 |
发现1所学校无监督文书的扣2分。 |
6 |
在学校检查此项 | |||
|
监督覆盖率。 |
根据本底学校数与本年度监督学校数计算,抽查至少10所学校卫生监督档案核对。 |
监督覆盖率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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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 (2分) |
建立投诉受理及处理登记制度。 |
检查投诉受理及处理记录。 |
无受理及处理记录的各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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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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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得 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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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评价指标 |
检查方式 |
扣分标准 |
分值 |
实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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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饮用水卫生情况(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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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
现场查看制度。 |
无相关制度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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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水产品有卫生批件。 |
查看索证资料。 |
无批件扣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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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有合理缺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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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有专人管理。 |
查看资料、健康证明。 |
管水人员无健康证明扣1分;无专人管理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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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学校对饮用水卫生定期检查。 |
查阅检查记录。 |
无检查记录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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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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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卫生防护措施。 |
现场查看。 |
防护措施不完善扣1分;无防护措施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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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按要求落实清洗消毒措施,使用的消毒剂符合卫生要求。 |
查看清洗消毒记录及消毒剂使用情况。 |
清洗消毒措施未落实或扣1分;消毒剂不符合卫生要求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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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饮用水相关卫生许可证。 |
查看卫生许可证。 |
无卫生许可证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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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有合理缺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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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
查阅饮用水水质检验报告;桶装水批次检验合格报告。 |
未检测扣2分。 |
2 |
|
可有合理缺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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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染病防控管理情况(15分)
|
有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
查阅资料。 |
无制度扣2分。 |
2 |
|
|
|
有学校晨检制度。 |
查阅资料。 |
无制度扣2分。 |
2 |
|
| |
|
有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
查阅资料。 |
无制度扣2分。 |
2 |
|
| |
|
有新生入学接种卡、证查验制度。 |
查阅资料。 |
无制度扣2分。 |
2 |
|
| |
|
有专(兼)职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并按要求报送疫情信息。 |
查阅文件资料。 |
无专人扣1分,未按要求报送信息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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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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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开展晨检、传染病登记、病愈复课查验等工作。 |
查记录。 |
未开展扣3分,少一项扣1分。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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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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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
随机抽查一个班,查阅资料。 |
未建档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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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评价指标 |
检查方式 |
扣分标准 |
分值 |
实得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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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活设施卫生情况(5分) |
学生宿舍符合卫生要求。 |
现场抽查男女生宿舍各2间。 |
宿舍未做到一人一床扣0.5分;通风不良扣0.5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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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有合理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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厕所符合卫生要求。 |
现场抽查男女厕所各1个。 |
室内厕所无洗手设备扣0.5分,独立设置的厕所与生活饮用水水源或供水设施及食堂相距30米以内扣0.5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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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及卫生技术人员的配置符合规定。 |
现场检查、查阅相关文件。 |
未按规定比例配备卫生技术人员或专(兼)职保健教师扣2分;未按规定设立卫生室/保健室扣1分。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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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5分) |
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查阅资料。 |
无预案,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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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报告人、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
查阅目标责任、机构设置、岗位责任、报告制度等资料。 |
未建立领导小组扣1 分,;未配备专兼职报告人扣1 分; 无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扣1分。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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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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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得 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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