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直接支付申报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规财务便函[2010]17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部属(管)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直接支付管理,规范部属(管)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报工作,保证资金使用及时、安全、有效,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财政直接支付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申报资料及要求
各单位报送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时,需按照以下内容提供相关资料:
(一)《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一式三联,附件1)。由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所在地财政专员办审核签署意见。申请书电子文档(._da格式),由中央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系统软件生成。
(二)《卫生部预算单位申请财政直接支付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项目汇总表》,附件2)。由单位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分项目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三级单位上报我司之前,还须由二级主管单位审核签署意见。
(三)《合同支付明细表》(附件3)。由单位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分合同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单位内部审批资料。
(五)工程进度款监理审核意见。代建制管理的建设单位还需提供代建单位审核意见。
(六)合同书。包括补充合同、修改合同。内容包括:合同封面、专用条款部分、盖章页、补充协议等,合同通用条款部分可以不提供。合同再次申请支付时,合同电子文档已经在我司留存的不需要重复提供。
(七)合同中标通知书。
(八)进口设备采购批复文件。
(九)提供符合合同支付条款中相对应的有关资料。如:保函、发票、项目完成情况、验收单、交货单、结算审定报告等。
(十)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上述第(一)至(五)项为单位报送支付申请时必须提供的纸质资料,第(六)至(十)项为单位根据支付业务内容不同选择提供的资料电子文档(.pdf格式)。
另外,财政直接支付申请资料电子文档以光盘报送。《项目汇总表》和《合同支付明细表》电子表格可以在“卫生部网站部机关司局子站规财司”中下载。
二、时间要求
对于符合申报要求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我司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如遇紧急特殊情况,我司将特事特办,及时审核。
我司受理财政直接支付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12月22日。请各单位合理安排好时间,提前做好支付准备工作,避免年底大量集中支付。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略)
2.卫生部预算单位申请财政直接支付项目汇总表
3.合同支付明细表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2
卫生部预算单位申请财政直接支付项目汇总表
单位名称(公章):
项目名称: 是否基建项目:是﹝ ﹞ 否﹝ ﹞ 单位:元
| 序号 |
合同名称 |
收款单位 |
申请金额 |
支付用途 |
二级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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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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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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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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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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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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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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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不作为单位申请财政直接支付的内部审批依据,单位内部审批文件须另附。
财务部门负责人: 财务经办人及联系电话:
附件3
合同支付明细表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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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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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承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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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金额 |
|
是否基建项目 |
是﹝ ﹞ 否﹝ ﹞ |
| 补充合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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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审定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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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录合同支付
主要条款: |
次数 |
支付金额 |
资金来源(直接支付/授权支付/自筹资金) |
日期(年、月) |
用途〔预付款/进度款/尾款/其他(需注明)〕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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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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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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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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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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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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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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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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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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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结算审定金额”是指合同执行完成后,经具有资质的机构审核确定的最终结算价款。
2.合同支付明细从第一次支付开始逐笔顺序填写,末次为本次申请支付的款项。
财务部门负责人: 财务经办人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