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乐府办函[2010]5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全市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乐委发〔2009〕9号)精神,市政府同意在全市开展创建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以下简称“示范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抓好示范点工作 突发事件主要发生在基层,防范和处置也主要在基层。加强基层应急管理是全面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是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的关键所在。开展示范点工作既是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推动示范带动,有效提高我市基层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全面提升全市应急管理综合水平的现实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深化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基层,打好基础,把示范点工作作为当前应急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全面深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二、明确要求,完成示范点工作任务 示范点工作以抓机构、抓预案、抓队伍、抓宣传、抓信息、抓排查、抓保障、抓培训、抓演练和信息早报告、苗头早预防、隐患早排查、矛盾早化解、事件早处置为主要内容,通过抓创建,推进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各县(市、区)在2010年底前,要按照《乐山市创建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工作标准(试行)》(附后)的要求,至少创建一个乡(镇)、一个村(社区)、一家企业、一所学校为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 三、落实措施,确保示范点工作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示范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明确领导,明确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示范点工作顺利实施,如期完成建设任务,收到预期实效。 (二)落实保障措施。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按照《乐山市创建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工作标准(试行)》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确保示范点工作资金落实到位;要加强对现有资源的整合利用,避免重复建设,努力做到花小钱办大事、办实事。 (三)加强督促指导。市政府应急办要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全市示范点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2010年底对全市示范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命名一批市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 四、及时总结,深入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 开展示范点工作目的是通过树立基层应急管理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各县(市、区)要将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广;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应急办,及时解决,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附件:乐山市创建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工作标准(试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乐山市创建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工作标准(试行)
一、应急管理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标准 (一)组织机构。1.有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办事机构要挂牌。2.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二)应急预案。1.制定有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应急预案。3.应急预案要以先期处置,转移安置群众为重点,明确转移路线,细化处置流程,每个处置流程明确应对措施和责任人。4.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预案。5.所有预案汇总成册。6.每年至少举行2次以上应急演练,完备演练方案和相关资料。 (三)制度建设。应急管理各项制度,包括办文、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四)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1.对外公布固定的应急工作电话。2.值班工作制度健全,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安排有值班人员,能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信息。3.建立基层信息员制度,确定村(居)和辖区内单位信息员。4.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不得有迟报、漏报、瞒报情况。 (五)应急保障。1.安排一定的应急管理专项工作经费,并确保经费专项使用。2.落实房屋结构坚固、抗灾避险能力强、交通便利、有卫生设施的学校、敬老院、广场、空旷地作为应急避难场所,有明显的标识。3.储备一些必要、实用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 (六)科普宣教培训。1.制定宣教培训方案。2.每年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干部和应急救援队伍进行1次以上的培训。3.通过印发应急知识宣传单、标语、宣传专栏、板报等方式加强应急知识宣教工作,每年举行2次以上宣传咨询活动。 (七)应急队伍建设。1.整合资源,建立一支不少于20人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抢险救援时佩带统一标志。2.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人员档案。3.组建一定数量的应急志愿者服务队伍。4.应急队伍有完善的规章制度。 (八)风险隐患排查整改。1.对辖区内危险源、风险隐患集中排查,详细登记,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2.在重大危险源和风险隐患处标识图标和警示标志。3.配备必要的报警设备。4.遏制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不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突发事件。 (九)应急联动处置。1.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迅速、畅通,及时掌握、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发展态势。2.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照分级标准向上级报告。3.根据实际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能在最短时间内实施紧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二、应急管理示范村(居)、社区标准 (一)组织机构。有兼职人员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二)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有综合性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三)制度建设。应急管理各项制度,包括办文、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四)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1.有固定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电话。2.值班工作制度健全,有人员负责值班。3.有应急管理信息员负责信息报送。4.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不得有迟报、漏报、瞒报情况。 (五)应急避难场所。建成有方便、实用的应急避难场所,有明显的标识指引。 (六)科普宣教培训。加强应急知识宣教工作,设有宣传栏,每年举行1次以上宣传咨询活动。 (七)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服务队伍),并有完善的规章制度。 (八)风险隐患排查整改。1.对辖区内的风险隐患集中排查,落实整改措施。2.遏制各类突发事件,不发生有人员死亡的突发事件。 (九)应急联动处置。1.信息报告迅速、畅通。2、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并按照分级标准向上级报告。3、根据实际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能在最短时间内实施紧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三、应急管理示范企业标准 (一)组织机构。有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机构要挂牌。 (二)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有综合性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2次应急演练。 (三)制度建设。应急管理各项制度,包括办文、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四)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1.有值班室和视频监控室。2.值班工作制度健全,有人员负责值班。3.有专(兼)职应急管理信息员负责信息报送。4.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不得有迟报、漏报、瞒报情况。 (五)应急避难场所。1.在厂区合适位置设立应急避难场所,有明显的标识指引。2.各类紧急通道畅通,有明显的标识指引。 (六)科普宣教培训。1.设有宣传栏。2.制定有宣教培训方案。3、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信息员的培训,每年至少举行1次培训。3.厂区内适当位置设立安全警示标语。 (七)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服务队伍),并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培训计划得到落实。 (八)风险隐患排查整改。1.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落实整改措施。2.遏制各类突发事件,突出治理重大隐患,不发生有人员死亡的突发事件。 (九)应急联动处置。1.信息报告迅速、畅通。2.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并按照分级标准向上级报告3.根据实际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能在最短时间内实施紧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四、应急管理示范学校标准 (一)组织机构。有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二)应急预案。1.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综合性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2.每年春秋两季至少各组织1次应急演练。 (三)制度建设。应急管理各项制度,包括办文、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四)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1.有应急处理值班室。2.有专人负责信息报送。3.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不得有迟报、漏报、瞒报情况。 (五)应急避难场所。1.利用学校体育馆、运动场、空地等合适场所设立应急避难场所,有明显的标识指引。2.各类紧急通道畅通,有明显的标识指引。 (六)科普宣教培训。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十条规定,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2.学生每学期至少5节应急知识课程,教职员工每年至少培训1次。3.设有宣传专栏和安全警示标语。 (七)应急队伍建设。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并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培训计划得到落实。 (八)风险隐患排查整改。1.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落实风险隐患整改措施,突出治理重大隐患。2.不发生人员死亡的突发事件。 (九)应急联动处置。1.信息报告迅速、畅通。2.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并按照分级标准向上级报告。3.根据实际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实施紧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