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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新我市城区基准地价的通知


【颁发部门】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余府办字[2010]2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更新新余市城区基准地价的函》(赣府厅字〔2009〕213号),省人民政府已批准我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新基准地价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新余市城区更新基准地价表。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新余市城区更新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基 土

准 地

地 级

价 别

商 业

2675

1523

970

642

395

住 宅

902

721

569

406

257

工 业

439

365

271

218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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