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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北京盛唐研修学院的批复


【颁发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京教函[2010]15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高腾数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北京高腾数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出资办学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举办北京盛唐研修学院。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北京高腾数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北京盛唐研修学院的举办者,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按照学校章程切实履行好职责。 二、北京盛唐研修学院办学类型为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办学内容为高等教育培训,实施非学历教育。 三、北京盛唐研修学院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控制办学规模,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北京盛唐研修学院应依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招生简章和广告经备案后方可进行招生和宣传活动。 五、北京盛唐研修学院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应及时到民政部门进行法人登记。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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