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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春运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发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发[2010]3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春节前后,我市涉及春运工作的各有关单位认真按照“和谐有序、安全为先、科学组织、优质便捷”的服务宗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圆满地完成了我市的旅客运输工作,全市春运期间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了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为节日期间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对在春运期间表现突出的西安铁路局西安火车站、西安咸阳机场、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城区政府等5家单位授予2010年春运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彰单位为榜样,切实保障全市和谐稳定大局,做好关系群众生活的重点工作,为建设人民满意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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