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部门】 福建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闽教干[2010]1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经研究,决定: 李萍任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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