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岩单位: 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着力民生、着力民心,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10年继续开展为民办实事工作。全市各级各单位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和我市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有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实施,切实做到责任明确,配合密切,资金到位,措施得力,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2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如期完成,取信于民,持续推进闽西老区又好又快发展。各承办单位要将具体实施计划和工作进展情况,按季度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现将201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及责任单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工程 在永定、上杭、武平、长汀、漳平等5个县(市),各建立1个县级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对已建立基地的新罗区和连城县,扩大规模,完善设施,拓展功能,满足学生参加社会实践需求,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项目承办单位:市教育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关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朱瑞虹(市教育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郑长贺(市教育局) 资金来源:基地所需土地由当地政府无偿划拨,或以教育资源整合中撤并的校点为基础,进行改造和扩建。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其中,市财政从市级教育附加费中安排补助400万元〔对新罗区补助100万元,对其余县(市)各补助50万元〕,其余资金由各县(市、区)安排补助。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二、继续选派百名医生帮扶乡镇卫生院;实施“百院建设、千人培训”项目 (一)继续从全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选派100名医生到山区乡镇卫生院开展帮扶活动(期限一年),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 (二)改善15所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培养100名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骨干。 (三)完成3万平方米乡镇卫生院危旧业务用房改扩建。 项目承办单位:市卫生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傅兴书(市卫生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翁秀山(市卫生局) 钟仁昌(市卫生局) 资金来源:(1)市财政安排50万元,补助每名帮扶医生工作经费5000元。(2)“百院建设、千人培训”,市财政安排补助200万元;(3)乡镇卫生院危旧业务用房改造总投资2250万元。其中,争取省财政补助1500万元,市财政安排补助320万元,其余由各县(市、区)配套。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三、实施农村改厕项目 在全市农村新建或改建13000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改善农户生活环境,提升农民健康水平。 项目承办单位:市卫生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傅兴书(市卫生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李发金(市卫生局) 资金来源:总投资156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390万元(每户300元)、省补助130万元(每户100元);市财政安排补助130万元(每户100元);各县(市、区)财政予以一定配套补助,其余由农户自筹。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四、继续实施乡镇文化站和农家书屋建设工程 (一)继续实施1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推进我市农村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提高农村文化服务能力。 (二)继续实施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在全市新设立农家书屋189家,完成193个行政村图书馆(阅览室、读书社)改造,解决广大农民群众“买书难、借书难、看书难”问题。 项目承办单位:市文化与出版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农办、文明办,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民政局、农业局、新华发行集团龙岩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张耀清(市文化与出版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刘荣海(市文化与出版局) 黄晓洪(市文化与出版局) 资金来源:(1)乡镇文化站建设总投资600万元。其中,争取国家、省级财政补助450万元;县(市、区)、乡(镇)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支持。(2)农家书屋建设和图书馆改造总投资477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187万元,市财政补助87万元,其余由各县(市、区)配套。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五、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在全市农村乡镇建设260个农民健身工程,每个点建设标准篮球场一个,健身路径4-5条。 项目承办单位:市体育局 项目负责人:黄华祥(市体育局副局长) 项目联系人:李 铠(市体育局) 资金来源:总投资1040万元,由省、市体彩公益金共同支付。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六、建设公办示范型残疾人“福乐家园” 利用新罗区社会福利中心现有场地,建设我市第一家公办示范型“福乐家园”,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养护、技能培训等服务。 项目承办单位:市残联 项目协办单位:市民政局、教育局,新罗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刘星辉(市残联理事长) 项目联系人:兰菊秀(市残联) 资金来源:总投资150万元。其中争取省财政支持100万元,市财政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配套50万元。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七、实施农村敬老院建设工程 在全市7个县(市、区)各规划新建农村敬老院2所,合计14所,每所占地面积5-10亩,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床位不少于40张,满足当地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的基本需求。 项目承办单位:市民政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王汉高(市民政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黎本拥(市民政局) 资金来源:建立财政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社会捐赠资金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每所敬老院预计投资120万元,总投资168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每所60万元,市县福彩公益金补助每所10万元,共980万元;市财政每所15万元,共210万元;不足部分由所在县(市、区)、乡镇自筹解决。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八、实施乡村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工程 我市计划到2015年实现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服务辐射面达到村委会总数的80%以上。2010年,在全市建设200个不同规模的骨灰存放设施。 项目承办单位:市民政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王汉高(市民政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竭镇泉(市民政局) 资金来源: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积极争取省补助,市财政从年终预算调整中安排补助400万元(每个补助2万元),其余由县(市、区)、乡(镇)、村自筹。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九、实施“平安家庭”先行乡镇创建活动 在全市首批70个先行乡镇(街道)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使95%以上的家庭实现“七无一好”(无家庭暴力、无吸食毒品、无家庭成员参与“黄丑”行为、无非法宗教信仰活动、无赌博行为、无邻里纠纷、无违法犯罪,安全防范工作做得好)目标,营造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优美文明的社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项目承办单位:市综治办 项目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妇联、团市委,市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项目负责人:卢 意(市综治办主任) 项目联系人:廖如祥(市综治办) 资金来源:积极争取省财政资金扶持,市财政安排补助70万元(每个乡镇、街道1万元),其余资金由各县(市、区)自筹。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十、继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一)继续实施龙岩中心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工程,围绕“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重点治理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餐饮业污染,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二)实施“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建立龙岩中心城市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全市城区屠宰场可监控系统和森华实业有限公司冷链供应系统; (三)实施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建立龙岩市商务领域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市场流通秩序。 总协调单位:市经贸委 项目承办单位:市经贸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监察局、财政局、公安局、建设局、农业局、质监局、卫生局、畜牧兽医水产局、工商局、水利局、交通局、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环保局、科技局、文化与出版局、林业局、供销社、市政府法制办、龙岩盐务局、龙岩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龙岩车务段 项目负责人:谢强伦(市经贸委主任) 项目联系人:谢建潮(市食安办) 资金来源:(1)龙岩中心城区副食品基地建设工程经费主要靠承办基地自筹,市财政安排补助500万元;(2)食品放心工程,市财政安排补助150万元;(3)“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总投资6071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700万元,市财政安排补助300万元,企业自筹5071万元;(4)龙岩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总投资200万元。其中,争取国家补助100万元,市财政从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补助100万元。以上4项共需市财政安排补助1050万元。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十一、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在全市乡(镇)、村规划建设和改造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家店300家,配送中心3家, 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建立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方便农民消费,提升服务“三农”的水平。 项目承办单位:市经贸委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工商局、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谢强伦(市经贸委主任) 项目联系人:沈觉钰(市经贸委) 资金来源: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300家 “农家店”每家投资10万元,共3000万元;3个配送中心每家投资500万元,共1500万元。中央和省财政对每家农家店补助4000元,中央财政每个配送中心补助不超过55万元;市财政从年终预算调整中安排配套补助共4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给予配套,其余由企业自筹解决。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十二、实施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建设 在全市133个乡镇(街道)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1896个村、居委会(社区)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实现消费维权网络覆盖。发挥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在畅通基层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平安和谐建设中的作用。 项目承办单位:市工商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综治办、经贸委、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卫生局、农业局、物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李 升(市工商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陈佐强(市工商局) 资金来源:总投资300万元。其中:市财政投入100万元,每个县(市、区)财政各投入10万元,总计70万元,其余由站点所在乡镇(街道)负责。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十三、继续实施农村沼气建设工程 在全市建设8-10立方米农村户用沼气池(含一池三改:改圈、改厨、改厕)或联户沼气池8750口,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治理农村养殖业面源污染,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项目承办单位:市农业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委农办,市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环保局、老区与扶贫办、农业综合开发办,各县(市)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邹 宇(市农业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林槐城(市农村能源办) 资金来源:总投资308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875万元(每户1000元);省级配套补助350万元(每户400元);市级从支农盘子中补助110万元(每户补助100元,另加市级工作和培训等经费22.5万元);其余1750万元由建池农户自筹解决。各县(市)财政按每口30元拨给工作经费。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十四、继续实施“造福工程” 全市“造福工程”搬迁1.3万名生活在边远偏僻自然村及地质灾害中等以上危险程度隐患的群众,帮助其迁居安置,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项目承办单位:市老区与扶贫办 项目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人口和计生委、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罗万盛(市老区与扶贫办主任) 项目联系人:邱金木(市老区与扶贫办) 资金来源:除省级财政补助外,市财政按人均200元配套,共补助26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安置点按市级示范点每个补助20万元,其它10户以上安置点每个补助2万元,基点村整村搬迁每个另补助1万元,市财政合计安排补助420万元;各县(市、区)予以一定的配套。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十五、实施国家规划内的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在全市实施国家规划内31座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国家规划内1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 总协调单位:市水利局 项目承办单位:市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协办单位:市委农办,市老区与扶贫办、库区移民开发局、卫生局 项目负责人:黄建新(市水利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杨 闽(市水利局) 傅锦生(市发改委) 杨广先(市财政局) 资金来源:(1)水库除险加固概算需投入12000万元。其中,国家财政资金补助9920万元,市财政补助1395万元(已到位930万元),2010年市财政安排补助465万元。(2)农村饮水安全概算投入5000万元。其中,国家资金补助1625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补助975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补助650万元(其中水利基金安排450万元、水资源费安排200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所在县(市、区)自筹解决。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十六、继续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扩大就业促进就业 进一步落实促进就业各项扶持政策,实施就业援助,扩大就业。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强化创业培训和服务,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实现一户一就业,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机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当年城镇新增就业2.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万人,新增农业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 项目承办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委农办、编办,市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监察局、教育局、建设局、物价局,市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人行龙岩中心支行 项目负责人:陈开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陈龙华(市劳动就业中心) 资金来源: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争取省补助2500万元,市就业专项资金安排1000万元,其余由各县(市、区)自筹解决。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十七、实施农村药品质量放心工程 在全市建立“驻乡巡村”农村药品市场监管新模式,巩固乡镇监管覆盖率达100%,村级覆盖率达99%。建立农村药品电子监管系统,每个县(市、区)推行一至二个电子监管试点。进一步深化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扩大农村药品供应网络覆盖率,力争药品配送进乡率达100%,进村率达99%以上。全方位开展农村药品市场专项整治,突出整肃农村药械市场秩序,确保药械质量安全。 项目承办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经贸委、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林华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范 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吴福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资金来源:总投资260万元。其中,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自筹160万元,市财政从年终预算调整中安排补助100万元。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十八、继续实施龙岩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 (一)进一步加快龙岩中心城市和各县(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龙岩中心城市续建保障性住房2007套,总建筑面积124300平方米,其中廉租房1264套、经济适用房743套。各县(市)续建廉租房2125套,总建筑面积106050平方米。其中:永定县209套、上杭县556套、武平县360套、长汀县480套、连城县220套、漳平市300套。 (二)启动实施棚户区改造,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棚户区改造实行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多种方式推进。改造资金通过银行信贷、吸收社会资金等多渠道筹集。 项目承办单位:市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协办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项目负责人:彭冬水(市房改办主任) 项目联系人:邹 靖 (市房改办) 吴红斌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中心) 资金来源:(1)中心城市廉租房建设资金由市财政从廉租房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4500万元,其余资金通过国家、省有关廉租房建设的专项资金补助;中心城市经济适用房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及通过银行贷款。(2)各县(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由各县(市)财政安排及申请国家、省有关廉租房建设专项资金补助。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十九、建立农村保洁员机制 在全市1840个行政村建立专职保洁员队伍,形成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管理体制,有效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项目承办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项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苏汇敏(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林水成(市城乡规划局) 资金来源:具体经费筹措按照“政府主导、多方筹措,以奖代补”的原则,采取市级奖励三分之一、县(市、区)补助三分之一、乡(镇)、村筹集三分之一的比例筹集。市级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按季度考核拨付。2010年保洁员工资和垃圾车购置经费总投资预计4489万元,其中:保洁员工资预计3373万元,垃圾车购置费预计1116万元。需市财政补助1496.2万元。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二十、继续实施土地整理 在全市继续实施省级土地整理项目7个,总面积9257亩,新增耕地面积1042亩。通过土地整理,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效、农民增收。 项目承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项目协办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项目负责人:李小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林 怡(市国土资源局) 资金来源:总投资2148.2万元,由省土地整理专项资金安排。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二十一、实施“希望工程2010”系列助学公益活动 重点资助250名被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二以上录取的应届贫困大学新生圆就大学梦想,资助10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高中生,帮助2所办学条件较差的农村小学新建或扩建教学(生活)综合楼,与福建东源环保有限公司、龙岩技师学院深化合作办好技师希望班。 项目承办单位:团市委 项目协办单位:闽西日报社,龙岩电视台,龙岩人民广播电台、各县(市、区)团委 项目负责人:肖华鑫(团市委书记) 项目联系人:黄爱勤(团市委) 谢灼宇(团市委) 资金来源:(1)筹集善款100万元以上,资助250名以上贫困家庭大学新生,给予每名贫困新生一次性助学金4000元。(2)筹集善款9万元以上,资助品学兼优贫困高中生100名。(3)筹集善款80万元,资助2所农村小学新建或扩建教学(生活)综合楼。(4)筹集善款6万元,与福建东源环保有限公司、龙岩技师学院深化合作办好技师希望班。通过面向社会各界募捐筹集,积极争取中国青年基金会、省青年基金会资金扶持,市财政安排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 二十二、实施龙岩市中心城区公交车辆新增(更新)项目 在龙岩中心城区新增(更新)75台新型环保空调公交车,对现行公交线路进行延伸和调整、增加运力、班次和运行时间,提高市民乘车舒适性,满足广大市民生活需求,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市公交形象。 项目承办单位:市建设局 项目负责人:郑立信(市建设局局长) 项目联系人:曹其昌(市公交公司) 资金来源:总投资2375万元,由市财政从城建资金中安排补助。其中,8-9米长新型空调车25辆(每辆45万元),需1125万;7.6米长中边型城市空调车50辆(每辆25万元),需1250万元。 完成时间: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