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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怀化市生猪瘦肉精检测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湘价函[2010]2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怀化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生猪“瘦肉精”检测收费的请示》(怀市价[2009]80号)收悉,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清理规范生猪生产流通环节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湘价费[2007]116号)的规定,经与省财政厅研究,同意你市畜牧局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在生猪定点屠宰过程中收取每头2元的瘦肉精检测费。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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