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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下达陕西省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充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的通知


【颁发部门】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厅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0]33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宝鸡、渭南、汉中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林业局: 经研究,现将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充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下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补充计划总投资630万元,其中中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380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250万元。在宝鸡渭滨区、渭南华县、汉中汉台区分别建设核桃、柿子和花椒等特色经济林示范基地;在渭南合阳、澄城县开展农民培训。分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请各市据此通知抓紧下达计划,按照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任务要求,抓紧开展工作。将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林业厅。 附件:1、陕西省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项目补充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 附件:2、陕西省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民培训补充任务和投资计划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林业厅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陕西省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项目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规模(亩) 2009年投资计划(万元 ) 主要建设内容 备注
新建 改造 小计 中央专项资金 地方配套及投工投劳
  合计   28000 10200 570 330 240    
宝鸡市   12000 4000 190 110 80    
1 宝鸡市渭滨区核桃、花椒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渭滨区林业工作站 12000 4000 190 110 80 新建核桃、花椒示范园12000亩;改造低效低产核桃、花椒林4000亩;  
渭南市   8000 3200 190 110 80    
1 渭南市华县核桃、柿树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国营金堆林场 8000 3200 190 110 80 新建核桃、柿树示范园8000亩、改造低效低产核桃林、柿树3200亩。  
汉中市   8000 3000 190 110 80    
1 汉中市汉台区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汉中市汉台区核桃林业工作中心 8000 3000 190 110 80 新建核桃示范林8000亩,改造低效低产林3000亩。  
附件2: 陕西省2009年退耕还林巩固成果农民技能培训补充任务和投资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培训规模 (人次) 投资计划(万元) 主要培训内容 备 注
合计 中央专项资金 地方配套
合 计 3350 60 50 10    
1 渭南市合阳县经济林产业农民技能培训项目 1800 32.4 27 5.4 核桃、花椒丰产示范园栽培技术、低产林改造技术以及防虫、施肥、管理综合技术培训  
2 渭南市澄城县经济林产业农民技能培训项目 1550 27.6 23 4.6 核桃、柿树丰产示范园栽培技术、低产林改造技术以及防虫、施肥、管理综合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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