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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粮食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颁发部门】 云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云政发[2010]6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09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投入力度,狠抓促进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和科技措施的落实,在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多种严重自然灾害交织发生的极端困难局面下,顺利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粮食增产目标任务,全省粮食播种面积达到6515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1634万吨,实现连续7年增产,为全省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完成“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任务作出了重大贡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8] 124号)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对2009年粮食生产工作成效显著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2010年是我省持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是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为“十二五”发展打好基础的重要一年,实现粮食稳定增产,确保全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稳定供给,对于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义至关重大。当前,我省正在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确保粮食生产不下滑任务异常艰巨。希望受到表彰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总结经验,珍惜荣誉,实化措施,再接再厉,争取大灾之年粮食生产取得较好成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全力以赴,迎难而上,千方百计实现今年粮食生产目标,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云南省2009年粮食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云南省2009年粮食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一、州(市)人民政府名单 一等奖:德宏州人民政府、曲靖市人民政府、昭通市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红河州人民政府 二等奖:保山市人民政府、大理州人民政府、楚雄州人民政府、昆明市人民政府、文山州人民政府、玉溪市人民政府 三等奖;普洱市人民政府、临沧市人民政府、迪庆州人民政府、丽江市人民政府、怒江州人民政府 二、县(市、区)人民政府名单 一等奖:陆良县人民政府、潞西市人民政府、罗平县人民政府、昭阳区人民政府、瑞丽市人民政府、勐海县人民政府、陇川县人民政府、腾冲县人民政府、盈江县人民政府、宣威市人民政府 二等奖:沾益县人民政府、会泽县人民政府、盘龙区人民政府、泸西县人民政府、鲁甸县人民政府、新平县人民政府、巧家县人民政府、梁河县人民政府、麒麟区人民政府、元江县人民政府、隆阳区人民政府、彝良县人民政府、建水县人民政府、镇雄县人民政府、个旧市人民政府、洱源县人民政府、富源县人民政府、澄江县人民政府、威信县人民政府、宜良县人民政府 三等奖:文山县人民政府、鹤庆县人民政府、宾川县人民政府、南涧县人民政府、弥勒县人民政府、通海县人民政府、广南县人民政府、砚山县人民政府、元阳县人民政府、景洪市人民政府、丘北县人民政府、景谷县人民政府、师宗县人民政府、盐津县人民政府、红河县人民政府、蒙自县人民政府、楚雄市人民政府、开远市人民政府、石屏县人民政府、金平县人民政府、元谋县人民政府、澜沧县人民政府、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永善县人民政府、永平县人民政府、祥云县人民政府、漾濞县人民政府、南华县人民政府、弥渡县人民政府、昌宁县人民政府 (省级部门由省粮食生产考核工作小组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另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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