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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2010年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实施方案


【颁发部门】 辽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辽市政办发[2010]2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改善人居环境,全面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市城乡开展以“清洁环境,保护健康,共促文明”为主题的第二十二个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为保证此次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清洁环境,保护健康,共促文明”为主题,在全市城乡广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城市以居民区和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区出入口及铁路、公路沿线为重点,农村以清理“三堆”、白色污染、建设卫生厕所、美化村容村貌为重点,采取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城乡联动、集中整治、重点突破的方式,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卫生问题,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内容 (一)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城市要彻底清除越冬垃圾、残土和残冰积雪;清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和卫生死角;抓好街巷路和居民社区保洁;整理各类市政公共设施,做到排水设施通畅、井盖无缺损、管网无堵塞、清掏物无积存、照明设施完备、垃圾收集设施整洁齐备;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摆及不规范的牌匾、广告;搞好烟尘整治,控制扬尘污染。 (二)农村镇容村貌整治。清除各类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整治村镇“三堆(柴堆、粪堆、垃圾堆)”占道、占地,治理生活垃圾乱倒、乱排、乱堆等问题;加强人畜排泄物的无害化处理及管理;开展饮用水消毒工作;清理居民庭院,打扫室内环境卫生,消除卫生死角,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 (三)病媒生物防制。积极组织发动群众开展春季灭鼠和统一熏杀越冬蚊蝇活动,强化消杀工作的科学指导,注意培训监测和安全保障。 (四)机关、学(院)校、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治理。各机关、学(院)校、企事业单位要做到办公场所和生活区窗明几净、物放整齐、无卫生死角,室内外环境卫生符合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标准要求。 (五)窗口单位环境卫生整治。火车站、汽车站、医院、影剧院、商场超市、宾馆、公园、旅游景区等窗口单位要重点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大扫除,擦洗玻璃窗,洗刷垃圾收集盛放设施和果皮箱,清理废弃物和越冬垃圾,清除卫生死角,整顿停放车秩序,搞好公厕卫生,美化、绿化庭院环境。 (六)整治铁路、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达到无垃圾残土、无“白色污染”、无污水溢流、无违章建筑。辽阳县、白塔区、太子河区、灯塔市要组织专门力量重点巩固铁路沿线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已取得的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垃圾收集设施。 (七)整治施工现场。施工现场达到卫生设施、作业围挡符合要求,物料堆放整齐有序;拆迁施工无违章占地,拆迁、竣工后场平地净,无残土积存;施工场地出入口应经常洒水,防治扬尘污染,重点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地和拆迁现场的治理。严禁建筑残土乱倒现象。 (八)整治集贸市场。集贸市场达到设施整洁有序,无垃圾污物积存,无污水溢流,无场外经营现象。市场设施做到整洁有序,场内无垃圾、污物积存、无污水溢流、无腐烂瓜果乱扔、散场后立即组织人员打扫场内卫生。 (九)加强城乡植树造林和绿化美化工作。加大城市义务植树和绿化工作力度,清理枯死树木和补栽缺损株数。 (十)加大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认真搞好《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和《辽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宣传,进一步强化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摒弃不良陋习。大力倡导不吸烟,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大小便,不施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农家肥等科学文明的生活、生产方式。重点宣传有效灭鼠、防鼠,控制和治疗流行性出血热,防控甲型h1n1流感、禽流感和预防其它呼吸道传染病的知识和方法。 三、时间安排 此次活动分以下3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30日至4月9日)。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0日至30日)。每周五下午、周六为全市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日;其中4月10日、4月17日为全市集体义务劳动日,4月10日重点整治大街小巷及重点部位环境卫生;4月17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卫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4月30日至5月末)。市爱卫会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单位开展清洁月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责任分工 (一)各县(市)区政府要本着政府组织,属地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参与,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动员全社会参与,深入开展群众性的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清洁室内外环境,大张旗鼓地集中整治辖区内的各类卫生死角、四害孳生栖息场所,真正实现以月促年的目的。具体整治的重点为:白塔、文圣、宏伟、太子河4个城区的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城市出入口、城中村、城内平房区,大窗口单位和公共场所。辽阳县以首山镇、刘二堡镇、铁路沿线为重点;灯塔市以市区、佟二堡镇、铁路沿线为重点;弓长岭区以城区、汤河镇为重点。同时,各县(市)区要搞好春季灭鼠工作,要将每年计划内除四害的经费及时拨付到位。爱卫会要组织除四害专家做好辖区内鼠密度调查,组织药源,搞好培训,并对越冬蚊蝇进行集中统一熏杀。 (二)市直部门及相关单位职责分工 市城市建设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三级以上道路清扫保洁、越冬垃圾、残雪与生活垃圾清运、旱厕清掏、城市道路破损修复、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护城河水面污物的清理及河道沿岸环境整治工作。重点是护城河内污物清理和城区生活垃圾的日产日清。环卫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在限定的时间内清除各部门和单位从背街巷道清理出来的积存垃圾;居民区厕所要及时清掏、清扫,水冲公厕要加强管理,防止污垢积存和人为破坏。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对全市建筑工地和拆迁现场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使之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对建筑、拆迁、待建工地的脏乱差现象进行综合整治。重点是市区大规模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对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环境卫生整治、除“四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市交通局:负责公路沿线环境治理及站前广场地下通道口及周边垃圾清理,疏通沟渠,对运营单位的卫生和交通工具内外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南环路、振兴路、繁荣路。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区主次干道两侧市容市貌的治理,清理整顿各类违章占道经商现象、不合格牌匾广告,按“门前三包”要求,将各经营门点、饭店门前堆放的商品、杂物和临时搭建彻底清除干净,沿街门点前自行车、摩托车要按同一方向有序摆放管理。加强对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治理,重点是木鱼石门前、手机市场、步行商业街,新世纪广场。 市服务业委员会、市供销社:负责本系统公共场所及市场环境治理,对其环境卫生状况、卫生设施进行监管,木鱼石大市场、襄平贸易城、铁西果品批发市场及废品收购点“四害”密度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市卫生局:负责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环境卫生监督检查,进行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开展除“四害”技术培训;对防范、消杀设施不完备和病媒生物密度超过控制标准的公共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的垃圾和污物的管理,做到日产日清。 市公安局:负责交通秩序管理,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及车辆管理所负责的车辆收费停车场的环境卫生;负责市区内饲养各种犬类的管理和手机市场院内的环境卫生。 市教育局:负责校园内及周边环境整治。重点是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及除“四害”工作。 市农村经济委员会:负责农田灭鼠工作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市广佑寺景区管委会:负责景区内环境整治。 市工商局:负责引导和督促西菜市、南文化、太子河、北园等市场的主办单位搞好市场内环境卫生管理。 辽阳火车站和辽阳工务段:负责车站内卫生、专业卫生及铁路沿线城市段的环境治理,开展除“四害”和候车室内控烟工作。 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等单位:负责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青年志愿者参加治理城市环境的义务劳动。 辽阳军分区:负责组织搞好军营的环境卫生,参加地方整治环境卫生义务劳动。 各街道办事处:认真组织社区居民和“4050”人员对本辖区内残冰积雪、道沟垃圾、砖瓦石块和车棚、楼道等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整治。 各乡(镇)政府:要以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活动为载体,大搞村容村貌和街巷整治,清理“三堆”(柴堆、粪堆、土堆)和碎石垃圾,加强村民庭院卫生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农村厕所改造力度,确保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 市、县(市)区爱卫办:负责做好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的总体协调、调度工作,统一组织抓好除“四害”和熏杀越冬蚊蝇工作。 各新闻单位:负责开辟创卫专题或专栏,做好创卫先进典型宣传报道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城市品位、加快河东开发、构建和谐辽阳的一项具体部署,是深入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狠抓落实。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县(市)、各部门和单位要精心组织,统一行动,认真完成属于本部门、本单位担负的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力争取得较好效果。 (三 )广泛动员,全民参与。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整治活动,提高群众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地改善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状况;同时要建立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领群众投身到活动中来,打好环境整治突击战。 (四)加强监督检查。活动期间,市、县两级爱卫办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认真接待群众关心的环境卫生和除“四害”等方面的投诉,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认真及时加以解决;各新闻单位要做好舆论监督和活动情况的跟踪报道,对问题严重和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市政府督察室、市爱卫办、市文明办、市城管执法局、市直机关工委将对各部门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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