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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5号――关于公布《海关信息化标准体系》和《海关信息系统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两项海关行业标准的公告


【颁发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海关信息化标准体系》和《海关信息系统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两项海关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标准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自2010年8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海关行业标准编号名称表

序号

海关标准编号

海关标准名称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1

hs/t 27-2010

《海关信息化标准体系》

2010年7月15日

2010年8月1日

2

hs/t 28-2010

《海关信息系统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

2010年7月15日

2010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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