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费的请示》(马价〔2010〕41号)悉,现批复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收费性质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3〕1107号)明确了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的收费性质和管理权限,其收费标准在省局未规定前,暂由各市价格部门制定。省局今后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2010年7月16日
马鞍山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费的请示》(马价〔2010〕41号)悉,现批复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收费性质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3〕1107号)明确了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的收费性质和管理权限,其收费标准在省局未规定前,暂由各市价格部门制定。省局今后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