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定县支公司等12家支公司的请示》(人保寿险晋发〔2010〕2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分公司筹建: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平鲁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阴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仁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定襄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繁峙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武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曲县支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偏关县支公司。 你分公司应在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业务经营活动,筹建期间届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重新提出设立申请。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