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李朝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发文字号】 晋保监寿[2010]4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合众人寿山西分公司李朝峰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合保晋分发〔2010〕9号)收悉。经审核,李朝峰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在正式任命李朝峰为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之日起10日内,将职务任命及职责分工的决定向我局报告。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