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中央和外地在渝大型企业党委(党组),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重庆市国资委2010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分工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2010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分工责任制。 特此通知。
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
2010年3月25日
重庆市国资委2010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分工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和市纪委第三届六次全会议精神,根据《重庆市市领导和市级部门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渝委办发〔2010〕5号)明确的1项牵头工作和4项协办任务,制定市国资委2010年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分工责任制。
第一部分 市国资委牵头工作
一、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由市国资委党委常务副书记、主任崔坚负总责,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颜建禄协助,纪委综合处牵头,会同委机关各处室负责落实。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市委和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当前形势和主要任务,加快推进国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认真学习贯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我市《实施办法》,继续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和公益性企业行业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国企人员的廉洁从业意识。按照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全面融入企业经营管理的总体要求,建设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的监督制衡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规范企业领导人员的从业行为和离职、退休后行为。加强国资工作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企业重要经济活动和关键管理环节的监督检查和效能监察,保障国资系统政令畅通和既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健全不同监督主体的工作合力机制。强力推进国企整体上市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企业监事会工作体制和委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探索实践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方式调整的新路径。坚持调查处理与澄清保护并重的工作方针,加强基础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惩处力度,着力提高办信办案工作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加强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建设,创新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思路,提高企业纪检监察队伍综合素质。
第二部分 市国资委协办任务
二、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由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颜建禄负责,机关党委牵头,会同办公室、信访处、人事处、纪委综合处、纪检监察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督促委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我市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和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干股的问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的问题,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问题,以及在住房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离职、退休后的从业行为。
三、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由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颜建禄负责,纪检监察处牵头,会同规划发展处、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审计处、信访处、纪委综合处负责落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我市《实施方案》。积极配合市级牵头部门全面排查并着力解决国有企业在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典型违纪违法问题。深入治理违规插手干预企业工程建设以及在企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等问题。加大对所属企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物资采购以及土地使用权等方面的监管力度,规范国企人员的从业行为和市场行为。
四、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由市国资委副主任陈思聪负责,政策法规处牵头,会同规划发展处、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负责落实。积极配合市级牵头部门制定出台政府投资条例,试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议、论证和责任追究制度。
五、开展公用企业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由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颜建禄负责,纪委综合处牵头,会同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管三处、监管四处、信访处、宣传和群众工作处负责落实。积极配合市级牵头部门加强国有公益性企业的行业作风和企业文化建设,督促国有公益性企业注重制度创新,强化纪律监督,深化效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第三部分 市国资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六、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颜建禄负责,机关党委牵头,会同委机关各处室负责落实。强化“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委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三进三同”、“结穷亲”、“大下访”等密切干群关系的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委机关党员干部的党性锻炼和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机关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加强会风文风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大机关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顿力度。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经费使用和津补贴管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市国资委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由市国资委党委常务副书记、主任崔坚同志负总责,各委领导按照责任分工指导分管处室抓好落实。各牵头处室要在分管委领导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会同协办处室认真抓好任务的落实。各协办处室要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工作。
往年已明确责任分工的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治理“小金库”、政务厂务党务公开、加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监管等专项工作未列入上述分工责任制,仍按原分工责任制不变,继续抓落实、抓巩固、抓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