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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绥安镇、霞美镇和沙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颁发部门】 漳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漳政地[2010]4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漳浦县人民政府: 《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局部调整绥安、霞美、沙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浦政地〔2010〕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对漳浦县绥安镇、霞美镇、沙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绥安镇绥南、绥西、南门社区原规划预留为耕地11.6159公顷、园地15.2162公顷、其他农用地0.6915公顷,合计27.5236公顷土地,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霞美镇霞美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20.6814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 三、同意沙西镇河村原规划预留为建设用地6.8422公顷,规划调整为耕地。 你县应抓紧修改相关图件资料,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及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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