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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司法局关于2009年度公证机构公证机构负责人考核结果的通报


【颁发部门】 青岛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青司发[2010]3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市司法局,市中公证处: 根据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公证机构、执业公证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实施意见的规定,在各区、市司法局组织对所在地公证处和公证处负责人考核的基础上,市司法局考核小组结合日常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书面审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过金宏网在系统内进行了公示,现通报如下: 一、公证机构考核结果。经市司法局考核小组考核确定,市中、四方、黄岛、胶南公证处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其他公证处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 二、公证机构负责人考核结果。经市司法局考核小组研究确定,下列公证处负责人考核为优秀等次: 市南公证处 梁 霈 李沧公证处 王建民 城阳公证处 李艳茹 平度公证处 彭淑香 其他公证处负责人考核为称职等次。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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