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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盟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阿署办发[2010]1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 《2010年全盟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已经行署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2010年阿拉善盟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意见
2010年是全面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的收关之年,也是阿拉善盟建盟30周年。我们既要保持主要经济指标适度较高的增速,又要着力打足民生类指标,要加快实现“强盟”与“富民”协调推进,面临的的任务繁重而艰巨。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行署办公厅以《阿拉善盟行政公署2010年工作要点》和盟长鲍常青在盟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根据盟委、行署确定的全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分解细化了年内重点工作,明确了任务责任,并将加大对各项重点工作和任务落实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 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根据自治区十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精神和盟委的总体要求,全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0%,达到312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8%,达到182亿元;财政总收入增长25%,达到40.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6%,达到19260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8%,达到8050元;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自治区规定范围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6.33%;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指标以内。 实现上述目标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通过项目建设拉动投资需求稳定增长。计划投资357亿元,实施重点建设项目100个,年内力争完成投资133亿元。其中包括工业重点项目30个,农牧林水重点项目14个,交通重点项目10个,城建重点项目21个,社会事业重点项目16个,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9个。确保地区生产总值增长20%,达到312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8%,达到182亿元;财政总收入增长25%,达到40.8亿元。(以上工作由文民、巴图朝鲁、龚家栋、李超英、王玉宝、张国良、田德志、周岩副盟长负责,组织盟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交通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牧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各旗区落实) (二)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富民的思想,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抓紧谋划、论证、储备一批事关长远发展的项目,争取有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和自治区“十二五”规划盘子。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既要抓产业发展、生态环保和基础设施项目,更要抓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项目;既要抓好大项目,也要抓好中小项目,力争在项目争取、引进和建设上有一个大的突破。(以上工作由张国良副盟长负责,组织盟发展改革委和各旗区落实) (三)稳定居民价格,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自治区规定范围以内。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津补贴水平,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金补助标准,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政策性收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惠牧政策,增加牧民政策性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6%,达到19260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8%,达到8050元。(以上工作由文民、龚家栋副盟长负责,组织盟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牧业局、扶贫办、各旗区落实) (四)围绕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产业园区。围绕盐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金属矿产采选等优势产业,推进产业多元、产业升级、产业延伸。力争用2-3年的时间,培育年销售收入80-100亿元的大企业(集团)4户以上。进一步加大非资源型和可再生资源产业培育力度,积极发展风光电、医药、农畜产品加工等产业。加快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不断扩大和提升循环经济规模和水平;加快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建设步伐,尽快实现由农牧业为主向工业为主的转变;加大规划建设力度,力争用几年的时间将腾格里、敖伦布拉格、雅布赖工业园区打造成为全盟重要的化工、特色冶金产业聚集区,将常山、赛汉陶来、策克园区打造成为重要的加工贸易园区。(以上工作由田德志副盟长负责,组织经济和信息化委、相关旗区落实) (五)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尽快制定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盟财政安排2000万元贴息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扩大融资,促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逐步提升第三产业的比重。各旗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贴息资金和专项发展资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大项目、好项目,争取增加贷款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上工作由文民、李超英副盟长负责,组织盟财政局、金融办、相关旗区落实) (六)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6.33%;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指标以内。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格限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鼓励发展高科技、低能耗、有利于做长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的项目和非资源型项目。完善节能减排激励引导机制,鼓励企业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建立盟旗节能减排专项基金,促进节能减排项目建设。(以上由文民、李超英、张国良、田德志、副盟长负责,组织盟财政局、盟发展改革委、盟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局、各旗区落实) (七)保护矿产资源的有序开发。认真落实自治区矿产资源配置政策,严格控制向产能过剩行业配置资源,以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地勘力度,力争在煤炭、石油、多金属、水资源等方面的勘查实现重大突破。严肃查处偷挖盗采、以采代探、圈而不探、倒卖矿权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利用和煤田灭火工作。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清查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重点解决非法占地、未批先建、占而不建等问题。(以上由田德志副盟长负责,组织盟国土资源局、各旗区落实) (八)做好农业节水工作。高度重视水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大力调整用水结构,遏制地下水超采趋势,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提高种植业水资源利用率。年内,全盟节水农业面积要达到26.2万亩,其中滴灌面积达到2万亩;积极推广种植节水农作物,重点培育棉花、杂交谷子、蜜瓜等品质优良、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提高农牧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牧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完善利益连接机制,通过产业化带动规模化经营。对未纳入国家和自治区生态建设项目的季节性休牧区,农牧等部门要着手研究制定政策和标准,给予补贴;对进城农牧民要加强指导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在牧民自愿的前提下,将阿左旗额尔克哈什哈、腾格里额里斯等沙漠腹地或丧失生存条件地区的牧民有序转移到城镇和园区。(以上工作由龚家栋副盟长负责,组织盟农牧业局、水务局、扶贫办、各旗区落实) (九)加快城镇化建设。按照精品化、特色化的指导思想,坚持城市、园区、产业规划相结合,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各类控制性详细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中村”、“城边村”和危旧平房改造,加快城市污水管网改造与垃圾处理场建设,美化城市环境。加大投入力度,建设一批展示城市魅力的标志性建筑;注重生态、历史文化保护和污染控制,提升城市形象和文化品位,推动“生态宜居旅游城市”建设。要加强城市管理。重点对乱堆乱放、乱丢乱倒、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治理。要切实抓好城市环境卫生工作,保持城市清洁。(以上工作由龚家栋、王玉宝、周岩副盟长负责,组织盟林业局、建设局、文广局、水务局、各旗区落实) (十)做好街道办事处改革运转工作。继续探索和推行城市街道办事处一级财政的运行机制,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增强街道办独立解决居民就业、社保、民生等事务的能力。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农民工在城镇的就业和生活问题,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业、医疗、社保、住房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重点实施好巴彦浩特街道办事处的运转工作。(以上工作由文民副盟长负责,组织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阿左旗落实) (十一)加快服务业发展。制定出台《全盟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服务业,增强服务业在扩大就业和刺激消费方面的作用。研究出台我盟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重新修订的旅游发展规划,加大旅游资源开发力度,加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南北寺、天鹅湖、胡杨林和巴丹吉林沙漠旅游资源整体开发推进工作。积极改善金融环境,加强金融监管,鼓励盟外金融机构来我盟落户,支持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加快发展。抓紧落实与内蒙古农行、中行签订的150亿元金融服务合作协议。(以上工作由李超英副盟长负责,组织盟商务局、旅游局、金融办、人民银行阿拉善盟中心支行、银监局、相关旗区落实) (十二)进一步深化改革。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供销社改革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实施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集体商品林改革,全面开展集体公益林试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行医院药品零差价销售。做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演艺单位内部管理机制,整合广播电视资源。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推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以上工作由文民、龚家栋、周岩副盟长负责,组织盟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广局、卫生局、林业局、供销合作联社、各旗区落实) (十三)深入持久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切实加强与周边地区的交流合作,主动接受“呼包银”经济带的辐射带动,在密切联系周边地区的同时加快自身发展。要抓好已签约项目的跟踪落实,努力提高项目对接的成功率、合同的履约率和资金的到位率。(以上工作由张国良副盟长负责,组织盟发展改革委、相关旗区落实) (十四)深入推进“向北开放”。加强与蒙古国在经贸、文化、矿产资源等各领域的合作。加快策克口岸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通关过货能力,年内力争进口原煤600万吨以上。继续推进乌力吉口岸申报开放和阿拉善经济开发区陆港建设。(以上工作由李超英副盟长负责,组织盟商务局、相关旗区落实) (十五)切实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的社会建设,提前1年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任务。(以上工作由王玉宝副盟长负责,组织盟教体局、各旗区落实) (十六)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以内。(以上工作由周岩副盟长负责,组织盟人口计生局、各旗区落实) (十七)促进城乡就业。要制定出台鼓励就业的政策措施,加强就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努力开发更多的公益性岗位。开辟更多新的就业增长点。认真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实现更多就业岗位。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以上工作由文民副盟长负责,组织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旗区落实) (十八)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切实加强矿山、危化、交通、建筑等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注重信访工作,做好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健全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强化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努力保持民族团结、边疆安宁和社会稳定。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以上工作由文民、巴图朝鲁、李超英、田德志副盟长负责,组织盟安全监管局、信访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应急办、司法局、民族局、各旗区落实) (十九)办好建盟30周年庆典活动。要按照“隆重热烈、欢乐祥和、节俭务实”的原则,精心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以迎庆为契机,精心策划开展一系列影响深远、声势浩大的宣传文化主题活动,重点办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主要抓好巴彦浩特供水、廉租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等“25件实事”,着力提高困难居民收入,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居住、社保、就业、教育、卫生等基本条件,让各族群众享受到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以上工作由文民、巴图朝鲁、龚家栋、王玉宝、张国良、田德志、周岩副盟长负责,组织盟财政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广局等相关部门、各旗区落实) 二、工作要求 (一)各旗(区)和各部门的重点工作要根据《阿拉善盟行政公署2010年工作要点》和全盟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并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紧紧围绕2010年目标任务做好各项工作。同时要认真对照各自重点工作和任务,针对重点工作任务内容进行时间倒排,明确阶段任务。 (二)各重点工作任务的责任落实地区和部门要定期反馈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对取得突破进展或者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要及时反馈盟行署。涉及多个地区和部门的重点工作,各地区和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全力配合,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行署督查室要针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要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适时督促检查,及时反馈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建立重点工作进展的通报制度,推动重点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重点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将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地区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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