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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2010)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财会[2010]80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资本保证金存放银行的请示》(友邦深圳〔2010〕08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中国银行深圳罗湖支行的人民币2000万元资本保证金存款转存至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 二、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的2000万元资本保证金存款转存至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款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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