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聘任陈森为精算责任人的请示》(中再产险发〔2010〕56号)收悉。经审核,同意陈森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六日